聖經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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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聖經提到了上帝的食物,我是否應該得出上帝需要吃東西的結論?

在《利未記》中常常會看到關於上帝的食物的描述。這本書給人的印象是上帝吃了以色列人的祭物和祭品。讓我用三個基本概念來回答這個問題。

1. 食物和祭品

  在以色列人的獻祭系統中有提到上帝的食物。這些祭物被稱為“他們的/你的/他的上帝的食物”(利未記21:6,8,17,21),或“聖食”(21:22)。燔祭壇被稱為“耶和華面前的桌子”(結41:22),“我的桌子”(44:16),“耶和華的桌子”(瑪:7,12)。在這些段落中所使用的語言是指把食物放在桌子上供人食用。帳幕本身,按道理說,就是耶和華的殿和桌子,桌子上每週一次都會有餅和香擺在耶和華面前(利未記)。

2. 上帝不吃食物

  雖然祭物被稱為“上帝的食物”,但從來沒有人說上帝吃了這些食物。事實上,上帝斷然否認吃祭物的肉:“我若是饑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詩 50:12,13),令人期待的回答是:“當然不會!”創造天地的主,自有的主,並不需要食物。外邦的神會有自然的需要,如果崇拜者要滿足他們的需要,外邦神才會給他們任何他們想要的東西。這種祭祀制度是安撫和操縱神靈的一種方式。但在以色列卻不是這樣。然而世上是有上帝的食物的。

3. 上帝取了祂的食物

  那麼祭物的肉和素祭,也就是上帝的食物,它們到哪裡去了呢?各人會拿一份給當值的祭司食用。換句話說,在提到上帝的食物的上下文中,吃它的人是祭司(利未記21:22;22:7)。然而,祭物的另一部分——上帝的食物——則燒在聖所院子裡的燔祭壇上(3:9-11)。祭司每星期吃一次面餅,香就燒在聖所的壇上,是獻給耶和華的。上帝燒了一份供物,表示他接受這供物。耶和華用火將燔祭燒盡,使人不能再拿回來。這絕對是屬祂的,在接受它的時候,祂接受了與他交通的提議(1:4; 7:18)。在某些情況下,祭物的一部分會返還給在耶和華面前吃了它的獻祭者(7:16-18)。上帝把祂的食物分給了以色列人。

  許多學者將上帝食物的形象解釋擬人化了——上帝被描述為在做人類所做的事。這樣做的目的不是要證明上帝吃食物,而是要證明上帝喜歡與祂的百姓相交,就像主人與被邀請到他們餐桌上的人相交一樣。祂在十字架的壇上,成為了真正的生命之糧。

  安吉爾.馬努.羅德里格斯是一名退休了的牧師、教授和神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