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問答
無罪的人生?


無罪的人生?


約翰一書3:9說在耶穌復臨之前我們被期望達到一種無罪的屬靈狀態,在那種狀態下我們將不再犯罪,是嗎?

  讓我們來引用這段經文:“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上帝生的。”約翰在這裡不是說對末代信徒的期望,而是在說上帝對所有基督徒的期望。我們需要了解這節經文以及它的背景。

1. 這節經文的內容
  不同翻譯版本的聖經對動詞“去犯罪”的描述有不同的形式。這是因為希臘語中的這個動詞是現在時態。所以我們會發現,比如:一個基督徒“不繼續犯罪”或“不無止境地/習慣地犯罪”的說法。根據這些翻譯來看,它不是在說信徒將不會犯罪,而是說他們將不被罪控制。這是一個有魅力的解釋,但可能不一定是最好的解釋。
  請注意,不犯罪是靠著從上帝而生並且要“有祂的道”在我們裡面。它不能夠獨立於基督借著聖靈住在我們裡面而實現。
2.錯誤的教導

  約翰這麼寫是為了保護信徒免遭假教師的迷惑,這些假教師提出了將宗教經驗與基督徒人生救贖倫理價值觀完全分離。他們似乎已經達到了一種未被罪惡行為毀壞的屬靈狀態。他們宣稱與上帝相交,卻行在黑暗裡,黑暗是對罪和死亡的一種隱喻(約一 1:6)。他們說自己無罪,然而約翰澄清說這是自欺的(第8節)。他們還說認基督,並在祂裡面,但他們卻不遵守祂的誡命(約一 2:4)。
  根據約翰的教導,如果我們宣稱在基督裡我們就要像耶穌那樣去行(第6節)。比如,我們不能恨弟兄同時還說自己在光明中(第9節)。我們解釋約翰一書3:9時,需要明白那背景──假教師把宗教經驗和基督徒行為完全分離。

3.基督徒的完全

  從上帝而生的基督徒的行為是與一個與上帝交通的人生相符的。基督徒的信仰不是抽象的知識或神秘的經驗,而是一種動態的生命──像耶穌那樣去行。雖然犯罪是沒有理由的,但是這不意味著信徒要達到一種完全無罪的狀態。對於約翰,基督徒的完全意味著首先我們要“勝過這個世界”(約一 5:4)──那是在說,我們不是“臥在那惡者手下”(第9節)。其次,約翰指出基督徒完全的本質是永遠依靠著基督寬恕的恩典:“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約一 2:1,2)。我們沒有一刻不需要祂的恩典。第三,基督徒可能會因犯“不至於死的罪”而跌倒,但是這不能把他們置於上帝賜予他們生命的能力以外(約一 5:16)。我們永遠不應該把贖罪從上帝那改造與保守的恩典中分離。




安吉爾.曼紐爾.羅德里格斯(Angel Manuel Rodríguez)曾以傳道人、教授和神學家的身分服務教會,現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