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問答
敬拜的一種儀式

敬拜的一種儀式

燔祭的目的是什麼?

  “燔祭”這個名字翻譯自希伯來語‘olah (“一種升天的貢物”)。這個名字是在說這種獻祭的祭物會在祭壇上完全地燃燒,然後它的煙會飄升到天上的上帝那裡。在族長時期,燔祭是最常見的祭物。(創 8:20 ; 22:7)

1. 場合和程式
  任何以色列人都可以向上帝獻上燔祭作為一種自願的敬拜行動(利 1:2)。它可以由個人帶去作為一種還願或自願的供物(利 22:17-19)。奉獻的供物是用來在上帝實現了一個請願之後用以表達感恩的。甘心獻的供物是自願的用以表達個人的虔誠、感恩,和取得上帝的喜悅。但是在日常的禮拜(民 28:3-8)、安息日(9-10節)與月朔(11-14節),以及到了節期(民 17-25.利23:10-14;17-21;16:3)都需要燔祭。燔祭在潔淨的禮儀上也是需要的(利 12:6;14:19;15:13-15;民 6:11,14;15:22-26;利 5:7-10)。

  過程是當獻祭的人獻上祭物時,人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利 1:4)宰殺(5節),把燔祭牲切成塊子(6節),燔祭的臟腑與腿要用水洗(9節)。做祭司的,要奉上血(5節)把祭牲擺放到壇上(8節),皮要給當值的祭司(7:8),但是這個牲畜要在壇上燒。獻祭用的牲畜是一個公綿羊或山羊,或公牛。有時候斑鳩或鴿子也是允許的。

2.目的
  耶和華因獻祭的人而悅納他的燔祭“為他贖罪”(利 1:3-4)。換句話說,個人被接受是因上帝接受他作為贖罪祭的祭物而決定的。藉著按手在祭物上喻表把罪轉移到了所獻的祭物身上,這個祭物是無殘疾的。(3節;tamim是整個、完全、無瑕疵的意思),而他們自己是不完美的。祭物的作用是用來替代帶它來之人的。

  在撒母耳記上7:1-10節與13:12節中燔祭與“呼求上帝”相結合,常用於表達上帝憤怒或不喜悅的短語(出32:11;王上 13:6;王下 13:4)。呼求上帝的人是去尋求祂的悅納與接受(亞 8:21,22),耶和華就施恩與他們(瑪 1:9 ;詩 119:58)。在這裡文中表達的是一種安撫,在這種情況下上帝把自己的不快放下並接受悔改的罪人。

  燔祭是敬拜的一種行為,表達感恩、感激、喜悅以及完全將祭物獻與上帝。因為當人類就近上帝的時候總是需要饒恕,它也作為一種贖罪祭/挽回祭。這種獻祭解決了很多獻祭者屬靈的需要。 今天,因為上帝通過耶穌的贖罪犧牲接受我們,我們能夠喜悅感恩的將自己全然獻給祂作為屬靈的祭物(羅 12:1)。  

 




安吉爾 .曼紐爾.羅德里格斯(Angel Manuel Rodriguez)是曾以傳道人、教授和神學家的身份服務教會,現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