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問答
“我是這樣寫的”

當保羅在寫信時,他所使用的書記的職能是什麼?

  學者們曾研究過新約時代書信寫作的藝術,再把它們與我們在使徒書信中所找到的書信寫作藝術相對照。我將與大家分享一些其中的資料,並看看這些資料能如何幫助我們明白保羅的習慣。

  1. 保羅與書記:保羅表明他曾使用過書記,他說:“請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呢!”(加6:11;也請參閱:門19),或“我保羅親筆問安”(林前16:21;西4:18)。在信的結尾處附加問安的做法,能起到署名的作用,表明這封信是真實的。當他寫道“我保羅親筆問你們安。凡我的信都以此為記,我的筆跡就是這樣”(帖後3:17)時,也暗示了這點。這種做法在此時是很重要的,因為當時有些人可能曾冒保羅的名寄出過假的書信(帖後2:2)。有一次,保羅明確地提到了他所用的基督徒書記的名字(羅16:22)。雖然保羅自己是位識字的人,但他還是經常使用書記。

  2. 寫信:寫信是經學習而得到的技能,此外,還要在閱讀、書法、結構和寫不同類型書信(如:介紹信、請願書、人事消息、與國家事務有關的官方信函,以及公開與私人信件)的技巧上受教育。在希臘羅馬的世界,書信手冊乃是用於培訓抄寫員的。他們被期望要有適當的工具,他們也為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收費。他們的首要職責乃是要在信中寫出寫信人想要表達的信息。

  據已獲得的資料稱,書信的作者至少可以要求他們的書記做以下三件事之一:他可以給書記一個有關本書信目的的簡介,然後由書記來寫這封信。在有些情形下,書信的作者可以逐字逐句地口述。這可能並不是一件消耗時間的事,因為希臘文和拉丁文都有速記技術,是好的書記應該掌握的。但由於速記技術並沒有一個統一的體系,因此,為避免內容有誤,書記必須立即寫下這封信。

  在其他情況下,書信的作者可以與書記一同坐下,給他描述書信的主要內容。書記會在鋪上蠟的木桌上做記錄,這樣做是便於記錄的。然後,書信的作者會通讀這封信,如有必要,也會對內容進行修改,加些內容,最後予以認可。

  3. 保羅作為書信的作者:雖然保羅可能寫過一些書信,但他使用書記一事,說明了他意識到書記專業技能的重要性。首先,因為他的書信是對福音的闡述,及其對信徒生活的影響,因此,我們可以推斷他的書記幾乎不可能對其內容有任何影響。保羅可能是向書記口授信稿。

  其次,由於這些書信具有如此重要的宗教意義,故此,保羅所使用的書記應該是信徒。他們中有些人可能與保羅一同旅行,因此也很熟悉保羅的神學。保羅的書信在許多情形下都很像是口頭演講。在那種情形下,他可能已經提供了書信的詳細內容,然後讓書記去完成整封書信。這就能解釋為什麼當我們去對照一些保羅書信時,存在一些文學上的差異了。

  第三,保羅應該曾修改書信,或是加添,重新整理內容,刪除若干部分等等,直到他感覺其內容正是他想要表達的為止。

  第四,在某些情形下,可能有必要最後把信重寫一遍,使保羅有機會給書信確定其最終的文學結構。

  對我們來說,重要的乃是:在這個過程的最後,我們能夠得著保羅寫給教會的信息,就是這些受聖靈所默示的信息。



安吉爾.曼紐爾.羅德里格斯在退休前,曾是一位傳道人、教授兼神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