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仰
“各樣美善之事的泉源”

我們稱為“宗教改革”的範式轉移

拉茲羅.加魯茨

  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是意義深遠之變革的中心。這些改變不是由社會或經濟力量造成的。其核心問題在本質上是神學的問題。第一代改正教神學家總結稱:教會和學者的神學已把福音埋在了多個層次的人類遺傳之下。至關緊要的是要明白人如何能得救。這是有關生死的事,因為教會倡導了一個得救的體系,其中恩典被降低到可以被賺取的商品的地位。

得救的經驗

  上帝因祂無限的慈愛與憐憫,使那無罪的基督為我們成為罪,為要使我們在祂裡面成為上帝的義。我們在聖靈引導下,感覺自己的需要,承認自己的罪孽深重,悔改我們的罪愆,並相信耶穌為救主和主、代罪者和榜樣。這項拯救的信心,乃得自上帝聖言的大能,為上帝恩典所賜。藉著基督我們被稱為義,被收納為上帝的兒女,從罪的轄制中得釋放。藉聖靈我們重生,並成為聖潔。聖靈更新我們的心意,將上帝愛的律法寫在我們心上。我們蒙賜能力度聖潔的生活。我們常在祂裡面,就與祂神聖的性情有分,如今在審判、得救上都有了保證。
(創3:15;賽45:22; 53;耶31:31-34;結33:11;36:25-27;哈2:4;可9:23, 24;約3:3-8, 16;16:8;羅3:21-26;5:6-10;8:1-4, 14-17;10:17;12:2;林後5:17-21;加1:4;3:13, 14, 26;4:4-7;弗2:4-10;西1:13, 14;多3:3-7;來8:7-12;彼前 1:23;2:21, 22;彼後1:3, 4;啟13:8。)
返璞歸真

  十六世紀對福音的新鮮理解帶來如此巨大的改變,以致著名的學者戴爾梅德.麥庫洛在寫到宗教改革的歷史時,總結稱這個範式轉移為“萬事都是新的。”1馬丁路德對神學基本的貢獻是承認救恩是上帝恩典的白白恩賜,人類無法藉做任何事來獲得,唯有藉著信心去接受它。

  這個理念是革命性的,因它與中世紀對救恩的理解——功勞在救恩一事上起到很重要的作用——針鋒相對。罪被視為人類的問題,需要藉著一個改變的過程來得到醫治。因此,當時人相信救恩是“藉著一切可能的方式與恩典合作而成為聖人” 2的結果。

  這個體系暗示:為要得救,人必須在上帝的恩典之外加添他們的努力,因為永生是與上帝恩典合作的賞賜。煉獄是在中世紀時期被視為廣大教會事務的神學基礎(包括藉購買贖罪券而為得救而付款),對於改革家來說,煉獄成為了這種對救恩錯誤看法的標誌。“十架神學”是路德辯論的核心,強調了上帝的恩典這個中心(儘管人是有罪的),而非要求人要有美好的品性來作為得恩典的前提條件。

上帝的義

  路德思想的關鍵詞是“上帝的義”(iustitia Dei)。在羅1:18-3:20中,保羅奠定了所有人都是有罪的論述,因此人類的主要問題乃是要面對上帝的公義。宗教改革前的神學是“上帝的義”等同於上帝審判的刑罰。路德在威丁堡大學講解他在1513至1517年期間所研究的詩篇、羅馬書和加拉太書,使他向這種觀點發起了挑戰。

  路德透過聖經建立“上帝的義”不應在上帝的公義的層面去理解,因為上帝本身就是公義的,而應理解為祂稱有罪的人類為義的義。義是從上帝而來的,為人類的益處而賜下的。這是一個恩賜,雖然人本身並不是義的,但上帝卻稱他們為義。

  這個新概念指明上帝是各樣美善恩賜的泉源。3十字架顯明了“一位滿有快樂的上帝,祂以分享祂的快樂為榮。祂不吝嗇或功利主義,而是一位以施恩為榮的上帝。”4這點在保羅支持因信稱義的理由高潮的論述中顯明瞭出來:“[耶穌我們的主]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羅4:25)。

  在解釋過因信稱義的重要(羅1-3)和它的工作方式(羅4)後,使徒保羅便在羅5:1-11中指出了其結果。在這些經文中,他描述了在耶穌基督裡接受這個新身份的上帝子民的福氣。這段經文的基本陳述就在本章的開始:“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合”(第1節)。在和好這件事上,上帝已藉著耶穌基督的犧牲把祂自己賜給了我們:祂給了我們祂的友情,這便是希望的基礎與喜樂的緣由。

  根據羅馬書5:1-11的論證,信徒的主要特徵是在上帝裡的喜樂:當我們在生活中敬拜上帝並尋求祂的榮耀時,我們就會充滿深厚而滿足的喜樂。基督徒有充分的理由喜樂,無論人生的境遇如何,因為上帝已為他們的緣故行事,並把他們從罪惡的捆綁下拯救出來,使他們得以在耶穌基督裡擁有新生命。儘管我們有人的軟弱,但我們仍可以確信,因為上帝使我們稱義是基於我們對基督救恩之工的信心,儘管我們對得救毫無貢獻可言。信心會在個人的生活中造就好行為,救恩並不是信心加上行為的結果,如羅馬天主教對救恩的觀點一樣。

這是關係個人的事

  因信稱義是一個有深層存在意義的教義。因為這個經驗能讓我們轉向我們存在的核心,並會決定我們永恆的未來。對於十六世紀的改正教神學家來說,因信稱義的教義是“基督教教義的總結”、“決定教會成敗的條款”。當歐洲因這些重要的神學議題而情緒激昂時,在逝去的五百年間已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然而今日,我們需要更加專注於宗教改革中的因信稱義的原理。這個聖經教訓能給予我們有關上帝的工作、能力、智慧、力量、救恩及上帝榮耀的新經驗,這是今日後現代的世俗文化所亟需的。宗教改革是很重要的,即或是在五百年之後。



1 Diarmaid MacCulloch, All Things Made New: The Reformation and Its Legac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6).
2 Roger E. Olson, The Story of Christian Theology: Twenty Centuries of Tradition and Reform (Downers Grove, Ill.: InterVarsity, 1999), p. 373.
3 Alister McGrath, Iustita Dei: A 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 3rd e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5), p. 222.
4 Michael Reeves and Tim Chester, Why the Reformation Still Matters (Wheaton, Ill.: Crossway, 2016), pp. 209, 210.



拉茲羅.加魯茨博士是塞爾維亞貝爾格萊德神學院新約研究的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