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問答
一個關於審判的問題

當我讀到舊約中的先知書時,有許多地方談及審判、懲罰和毀滅,我在想,這一切的目的是什麼呢?

  聖經中關於審判的預言通常使用了非常強烈的用語:“我與你反對,耶路撒冷……在你中間父親要吃兒子……在你中間,施行審判”(結5:8-10);我“斷絕他們的糧,使饑荒臨到那地”(結14:13);“他們的嬰孩必在他們眼前摔碎……他們的妻子必被玷污”(賽13:16);“我必將我的惱恨倒在你身上,將我烈怒的火噴在你身上;又將你交在善於殺滅的畜類人手中。你必當柴被火焚燒”(結21:31,32)。這樣的經文還能列出很多。下面我將提供一些原則來幫助我們解釋這些預言。

  1. 審判的基礎:在所有有關上帝對祂子民審判的信息中,有一個常見的因素就是他們違背上帝的約。上帝把他們從埃及拯救出來之後,上帝就與祂的子民進入立約的關係,這種約能夠使祂的百姓享受祂的賜福。違背約定,就是拒絕上帝,會導致偶像崇拜。他們遠離得到祝福的境地,卻涉足了咒詛和死亡的領域。他們唯一的選擇就是悔改,重新立約,否則就是被上帝永遠的隔離與丟棄。上帝的審判是基於他們嚴重違背約定的基礎之上的。

  2. 審判的預言:主預言即將到來的審判有幾個原因。第一,在一些情況下祂希望人悔改,遠避審判;第二,預言就是主事先說明即將要發生的事情,表明祂不會為將要發生的事情感到驚訝,相反,祂掌控著歷史;第三,藉著宣佈祂的百姓遭受失敗,上帝也表明祂的能力遠超過那些國家。事實上,祂就是懲罰百姓犯罪的那一位,甚至可以說是使用了一些國家來達成此一目的。

  3. 審判與仇敵:與上帝斷離關係,百姓就置身於仇敵的支配之下。上帝是生命與福氣的唯一源頭,當他們離棄上帝之後,結果便是饑荒和瘟疫。這不是罪所導致的客觀的、自發的後果,而是上帝決定要放棄這座城市、這座聖殿和這片土地。他們離棄祂,祂也用同樣的方法“尊重”他們的決定。聖經記載的對上帝子民審判的信息中,所使用的大多數是軍事和政治性質的詞語。我們經常讀到一些軍事攻擊的描述,正如圍困城市(就會導致城裡的饑荒和嗜食同類),毀壞城市和聖殿,強姦婦女,殺戮婦女,孩童和男子;只有寥寥無幾的倖存者,而其中大多數人恨不得在戰爭中死掉。這些預言描述了戰爭的殘酷和不人道。當上帝聲稱要向祂的百姓施行這一切時,祂是在維護著自己的公義,以及在(行駛著)對祂的百姓和那些國家的主權。那些國家並不是勝過祂、將祂的子民從祂的手中奪走;而正是祂自己將百姓交於他們的仇敵手中。

  4. 審判與宇宙之戰:上帝的子民都是在宇宙之戰這一背景之下生活。以色列的仇敵主要是他們周邊的一些國家,擁有政治和軍事的力量。這些國家依靠他們的神和鬼魔的力量,上帝的百姓常受他們的影響而進入偶像崇拜中,以致他們容易在軍事上打敗仗,並在政治上須要降服。在審判的話語中,上主在告訴祂的百姓,仍然有希望為他們存留。祂不僅掌控著所臨到他們身上的事情,亦會為他們與仇敵爭戰。最終,藉著祂的審判,祂會打敗那些國家和他們的神。

  上帝對百姓最後的話不是審判,而是那藉著祂子民的餘民而來的拯救,以及將要來到並在聖殿敬拜祂的列國。



安吉爾.曼紐爾.羅德里格斯現住在美國的德克薩斯州,曾經是牧師、教授和神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