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言之靈
赦免

一項必須給予才能獲得的美德

  “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路11:4)

  耶穌教訓我們:唯有赦免別人,我們才能得到上帝的赦免。那吸引我們歸向上帝的乃是祂的大愛,而這愛若感動了我們的心,就不會不生出對弟兄的愛來。

  耶穌講完主禱文後,又說:“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凡不肯饒恕人的人,無異乎切斷了自己從上帝那裡領受憐憫的唯一通路。我們不要以為除非那得罪過我們的人先向我們認錯,我們對他們不加以饒恕乃是合理的。固然,他們的本分是要藉著悔改和認罪而自卑己心,但不拘那些得罪我們的人是否認錯,我們也須向他們存同情之心。

  雖則他們可能嚴重地傷害了我們,我們也不要懷念自己的苦惱,體恤自己的損傷,乃當饒恕一切加害於我們的人,猶如我們指望自己得罪上帝之處都得蒙饒恕一樣。

廣義

  但赦免的含義卻較比許多人所想像的更廣泛。當上帝賜下應許說:祂“必廣行赦免”時,似乎這應許中所包含的意義遠非我們所能了解的,所以祂又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也非同你們的道路。”(賽55:7-9)。上帝的赦免並不單是一項法庭裁決的行為,藉以使我們免於定罪。它非但赦免罪過,同時也挽救人脫離罪惡。它乃是改變人心的救贖之愛的湧流。

  大衛祈禱說:“上帝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詩51:10)。那時他對於赦免已獲得了正確的概念。他又說:“東離西有多遠,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詩103:12)。

  上帝為了我們的罪而在基督裡捨了自己……祂向我們顯示祂的愛,並吸引我們歸向祂。祂又說:“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上帝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弗4:32)。要讓基督那神聖的生命住在你們裡面,並藉著你們彰顯那自天而來的愛,這愛足以在無望之人的身上激發希望,並將屬天的平安帶給那被罪惡擊打的心靈。當我們前來就近上帝,在跨越門檻時所必面臨的條件乃是:我們從祂領受了憐憫,就當獻上自己,將祂的恩典顯示與他人。

  那使我們能領受並分贈上帝赦免之愛的一個先決條件,乃是知道也相信上帝愛我們的心。(參閱約一4:16)。撒但正以他所能利用的一切騙術而工作,俾使我們無法辨明這愛。祂要引誘我們相信自己的錯誤和過犯如此嚴重,以致主已不肯重視我們的祈求,也不肯賜福並拯救我們了。我們在自己身上除弱點外看不見別的,也沒有什麼好處可將自己舉薦給上帝,撒但也告訴我們說:這是毫無用處的,我們無法補救自己品格上的缺點。

  當我們企圖來就上帝之時,仇敵就會耳語說:“你祈禱根本沒有用處,你不是已作了那件壞事嗎?你不是已得罪了上帝,違背自己的良心嗎?”但我們盡可正告仇敵說:“祂兒子耶穌的血也經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一1:7)。

  當我們覺得有罪而不能禱告的時候,那就正是應當禱告的時候。我們可能會覺得羞愧,深感恥辱,但我們仍需禱告並須相信……赦免而得與上帝和好,這事臨到我們,並不是我們工作的酬報,更不是因有罪之人的功德而賜予的,這乃是給予我們 的恩賜,並且是基於基督無玷污的公義而賜予的。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信徒相信懷愛倫(1827-1915年)在其七十多年的公開事工中行使著聖經中所說的預言恩賜。這段摘錄摘自《福山寶訓》,第五章,第33-37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