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臨遺產
恩典之旅

教會在理解真理上成長
格魯德.基斯佩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信徒始終相信我們得以從罪中拯救出來,唯藉基督。

  本會是因著一場運動興起,這場運動受到一個人的講道所激勵,就是浸信會的威廉.米勒耳(William Miller)。這人在1822年所撰寫的《信經》中包含了他對“基督我們的義”這個話題的個人信仰。他這樣寫到:“我相信基督耶穌是公義所需要的贖罪祭,所有按手在祭牲頭上承認自己過犯的人,都可以藉著至聖所中大祭司耶穌基督贖罪的寶血而得蒙赦免。”

1844-1863年
基督我們的義:一個現代真理?

  由於貝約瑟(Josheph Bates)的影響,遵守安息日的復臨運動起初注重的是“現代真理”這類的問題,其中包括安息日與天上聖所。不僅如此,聖所的主題也增加了復臨信徒對基督在天上聖所中工作的理解,這一主題為罪人帶來了希望。1847年,貝約瑟將安息日與天上聖所聯繫在了一起。他提出啟示錄書11:19中通往至聖所的門指的是十條誡命。

  當這一結論引導復臨先驅專注於遵守誡命過於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時,懷雅各(James White)和約翰.安得烈(John N. Andrews)卻注意到道德律法是要向我們指明耶穌的。11854年,瓦格納(J.H. Waggoner)有關加拉太書中的律法的小冊子斷言,加拉太書3:24、25中的律法指的是道德律法。他以一個清晰的呼籲總結了他的書,他懇請讀者接受基督的義。2

  瓦格納的書並沒有說服每個人。三年後,司提反.皮爾斯(Stephen Pierce)回應了瓦格納的觀點,他說:“我們沒有證據說唯獨道德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耶穌那裡”。反而應該說,將我們引到耶穌那裡的,是律法統治的預表和影像,其實體乃是基督。3。

1863-1888年
注重人的義

  對於許多復臨信徒而言,皮爾斯的觀點既強調律法淩駕於福音之上,又加強了他們對廢除安息日者的反對。這種觀點,在瓦格納作品出現之後的30年裡,成為了我們先驅們的觀點。

  組織本會的人不想寫信經。他們說:“聖經乃是我們的信經”,但是他們正式通過了一項“教會約言”,強調他們委身“遵守上帝的誡命和耶穌真道的。”4

  1872年,烏利亞.史密斯(Uriah Smith)起草了我們最初的信仰聲明。其第二點說到:“有一位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立下榜樣,為我們犧牲,為我們稱義而復活,升到天上聖所做我們唯一的中保,在那裡用祂自己的寶血為我們贖罪。這贖罪,不僅是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贖罪祭,更是祂作為祭司的最後一部分工作。"然而,史密斯的聲明並沒有阻止先驅們有意或無意地注重他們自己的好行為。

1888-1931年
因信稱義

  1888年的全球總會會議是復臨教會歷史上一大轉捩點。在明尼阿波里斯的爭論從本質上來講是關於兩個基本問題的:我們如何才能得救?行為與救恩有什麼關係?

  一組是由史密斯和喬治.巴特勒(George Butler)所領導的,強調“人的努力”、“行為”、“順從”、“律法”、“誡命”、“我們的義”和“因行為稱義”。另一組是由埃爾列特.瓦格納(Ellet Waggoner)和阿隆周.鐘斯(Alonzo Jones)所領導,強調“基督”、“信心”、“因信稱義”和一些與基督的義有關的術語。

  最後,懷愛倫(Ellen White)以她的證言加入到了瓦格納和鐘斯這兩個青年人一組中:“正如[瓦格納]博士曾擺在我們面前的一樣,從基督的義與律法之間關係的講論中,我看到了真理的美妙。”5 “這對我來說並不是新的亮光,因為在過去的44年裡,這個真理已經從更高的權威那裡顯給我了。”6 在懷愛倫餘下的27年裡,我們看到她專注於基督和救恩的主題。從那時期起她的著作包括:《喜樂的泉源》(1892年)、《福山寶訓》(1896年)、《歷代願望》(1898年)、《天路》(又名《基督比喻實訓》或《隱藏的珍寶》)(1900年)等等。

1931-1957年
我們的稱義與基督的義

  1931年發表了一份新的“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基本信仰”的聲明。第三條寫到:“在保留祂神性的同時,基督披上了人性,在地上成為一個人,以祂的生活作為我們義之原則的榜樣,藉著許多大能的神蹟證明了祂與上帝之間的關係,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祂永遠活著,為我們代求。”7

  六年後,安德莉亞森(M.L. Andreasen)的書《聖所中的崇祀》(The Sanctuary Service)出版了。它導致了復臨教會的分裂。多年以來,安德莉亞森所建立的強烈的完美主義的解釋為他贏得了眾多的追隨者。在“最後一代”一章中,他強有力地證明了最後一代完全的聖徒8要最終為上帝的品格辯護。如果大家沒有好好去理解那從安德莉亞森而起、並因那在1957年出版的《對教義的問題》(Questions on Doctrine)一書而加強的爭論,就無法理解現今的復臨運動。

1957-1980年
完美主義與基督的義

  正如1888年一樣,那相對、甚至是截然相反的兩方已經到達了一個危機點。安德莉亞森的完美主義論受到了注重基督的義的勒羅伊.弗魯姆(LeRoy E. Froom)和法蘭西斯.尼科爾(Francis D. Nichols)的反對。1975年發行的《完美不可能》(Perfection: The Impossible Possibility)一書,顯示赫伯特.道格拉斯(Herbert E. Douglass)和默文.麥克斯韋(C. Mervyn Maxwell)相信基督是帶著墮落的人性來到世界的,而愛德華.赫彭斯托爾(Edward Heppenstall)和漢斯.拉任戴勒(Hans K. LaRondello)則支持祂未墮落的人性。9

1980-2015年
注重基督我們的義

  在1980年德克薩斯州達拉斯的全球總會會議上,通過了一份新的“基督復臨安息日基本信仰”正式聲明。在接下來屬靈和神學成熟的那些年間,對基督我們的義之主題更深入的聖經研究一直持續。全球總會也已為各條基本信仰出版書籍。也有個別的學者出版了有關這個主題的書,例如諾曼.格利(Norman Gulley)於1982年出版的《基督我們的替代者》(Christ Our Substitute)和拉烏爾.戴德仁(Raoul Dederen)於1984年編輯的《基督論》(Christology)。作為一個教派,我們還出版了一本《基督復臨安息日神學手冊》(Handbook of Seventh-day Adventist Theology),其中包括相關的這兩章──“基督:祂的位格和工作”和“救恩”。

  今天,因上帝使基督這位“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上帝的義”(林後5:21),全體復臨信徒和個別教友都要在那因無限的愛和憐憫而有的喜悅中歡欣。



1 [懷雅各], “因律法稱義”,《評閱宣報》,1952年6月10日,第24頁;John N. Andrews, Thoughts on the Sabbath, and the Perpetuity of the Law of God (Paris, Maine: James White, 1851), p. 22。
2 J. H. Waggoner, The Law of God: An Examination of the Testimony of Both Testaments (Rochester, N.Y.: Review and Herald, 1854), p. 120.
3 Stephen Pierce, “Answer to Bro. Merriam’s Question Respecting the Law of Gal. III,” Review and Herald, Oct. 8, 1857, pp. 180, 181
4 “Doings of the Battle Creek Conference, Oct. 5 & 6, 1861,” Review and Herald, Oct 8, 1861, p. 148.
5懷愛倫,“呼籲更深入研究上帝的話”,1888年第15號手稿,《懷愛倫1888材料》(華盛頓:懷愛倫著作託管委員會,1987年版), 第164頁。
6懷愛倫,《信息選粹》卷三,原文第 168頁。
7“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基本信仰”,《1931年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年鑒》(華盛頓特區:評閱宣報,1931年版),第377頁。
8 M. L. Andreasen, The Sanctuary Service (Washington, D.C.: Review and Herald, 1937), pp. 279-297.
9 Herbert E. Douglass et al., Perfection: The Impossible Possibility (Nashville: Southern Pub. Assn., 1975).



格魯德.基斯佩是秘魯聯合大學神學院院長。他和妻子西爾瓦娜育有兩個孩子──耶凌和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