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問答
比弟兄更好

安吉爾.曼紐爾.羅德里格斯

舊約聖經中“救贖主”這個稱呼真的是指人至近的親屬嗎?

“救贖主”這個稱呼,以及通常被譯為“救贖,贖回” 的動詞,其神學意義豐富。這裡我們只能論及其稱呼及其重要性。救贖(贖回)基本上是一個法律術語。救贖主(希伯來語go’el)一詞常與一些需要贖回的至近親屬(“叔伯父、姑丈、姨丈、舅父、堂表兄弟或任何有血緣關係的人"[利 25:49]) 有關聯。我們將會細察贖回者的工作,討論它如何適用於上帝,最後要提到它在基督論中的重要意義。

  1. 贖回者的工作:贖回者是在急需的處境下起作用的。首先,當一個以色列人極為貧窮,不得不賣掉他的產業以求生存時,贖回者要做的,是為這個以色列人贖回他的產業(利25:25;比較得2:20;3:12)。這是基於他們的信念──上帝是土地的主人,是祂把土地分給以色列人供其使用。無人可以永遠佔有一個以色列同胞的產業。第二,倘若一個以色列人無法償還其債務,他可以把自己賣給債權人做奴隸。同樣,贖回者要做的,是贖回他的自由(利25:47-49)。因為主把祂的百姓從為奴的埃及拯救出來,他們就都屬於祂,因此無人應該再奴役他們。在某種意義上,這位贖回者重演了上帝把祂的百姓從埃及拯救出來的大能。第三,當某人殺害了一個以色列人時,這位贖回者有責任去處死謀殺者(民35:12,19)。逃城的建立是為確保殺人犯確實對這罪有債(民35:12,24,25;申19:6,12)。生命被視為專屬上帝的神聖禮物。在這種情形下,這位贖回者要取兇手的生命來代替他的親屬。立約之上帝在以色列建立了社會和屬靈的和諧與完整。贖回者的基本職責可能是,要清除那些干擾並破壞社會和諧與屬靈健全異常社會現象。

  2.上帝的救贖者角色:在舊約聖經中這個稱呼從喻意上可指上帝。祂把人從個人的不幸中救贖(創48:16);又以救贖者的身分追趕並處死仇敵,毀滅巴比倫,將祂的子民從集體被放逐的經歷中拯救出來(賽41:14;43:14;44:6)。儘管至近親屬這一觀點可能不常表現出來,然而有時候上帝被形容為一位拯救其子民的父親(賽63:16)或丈夫(賽54:5)。作為主屬靈的“血親”,我們與祂緊緊相連。把我們與祂連在一起的紐帶比親生母親與我們的聯繫更堅韌(詩27:10)。或許更重要的是,主從那存在於普世(賽59:20)轄制人類(詩19:13,14)的罪惡(賽44:22-24)、甚至祂的憤怒(賽54:5-8)和死亡(詩103:4; 49:8, 9, 15)中贖回人類。作為創造者及救贖主,祂真的能夠恢復宇宙的和諧。

  3.我們的救贖主基督:上帝那救贖主的形像在基督為祂子民的工作中體現並實現了(路1:68,71;2:38)。祂真的是那位“要贖以色列民的”(路24:21)。人類被罪惡及死亡的權勢所奴役,是極需要救贖。救贖主降世並成為人的樣式,成為我們的至近親屬,並把我們從死亡(來2:14,15)和罪惡(羅3:23,24;多2:14;西1:14)的權勢下釋放出來。祂的救贖工作也包括正在衰敗及需要重獲自由(羅8:19-21;比較創1:26)的自然界。祂為我們付上了贖價,不是用“金銀等物”,而是用祂的“寶血”(彼前1:18,19;弗1:7)。為使我們從罪惡與死亡中釋放出來,祂把這些放在自己的身上,作為我們的替身,為(希臘文anti,代替)“多人”(可10:45)把“祂的生命作為贖價”我們喪失的生命被祂贖回,不單是藉著毀滅我們屬靈的仇敵,更是藉著獻上祂自己的生命去使之復原。唯有耶穌,──我們的至親──才能達成這項恩典的奇妙工作。

安吉爾.曼紐爾.羅德里格斯是退休的神學教授,在德克薩斯州的家中回答聖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