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故事
寻找律法主义抑或寻找假冒为善

约瑟.欧斯塔德

  我们没有时间去思考每一个经过我们信仰雷达中的新思想或是教训,尽管这样做会冒着似乎闭关自守的风险。我们常根据思想中用来构建或过滤信息的神学理论模式或模范去选择要思考什么。

  我自己的理论模式,帮助我将旧约圣经中上帝的愤怒,与新约圣经中耶稣饶恕仇敌的教训,构想出一幅可理解的图画。没有这个理论模式,我或是会陷入矛盾中,或是难免会喜欢或忽视圣经中的一部分过于另一部分。

  另一方面,倘若一位圣经学者设法告诉我说耶稣并没有真正的神性,或是说新约圣经的记载是伪造品的收集,(在大多数情况下)我甚至没有动力去考虑这些观点。我会把它过滤掉,并且不会试图改变我的理论模式去迎合我认为荒谬的东西。

  模范是必要的也是有用的,直至我们忘了自己正在使用模范。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会开始无意识地过滤掉一点一点重要的数据,这些数据能改善我们那去更好地反映真理的模范。可能有一些基督徒包括复临信徒,已经在读福音书时无意识地假定了一种模范,以致我们忽视了耶稣所说的一些尖锐的观点。其中律法主义的概念就是这种有问题的模式,有必要加以仔细研究。

  我到处都可以读到并听到这个模式的轮廓:在安息日学、证道、期刊以及日常谈话中。“法利赛人是律法主义者,并且也在教导律法主义”,“耶稣斥责法利赛人的律法主义,并要教导我们一条恩典和仁爱的新路。”“基督徒应该顺从律法,但不是用律法主义方式顺从”,“遵守安息日是律法主义”等等。在这个模范里,好似律法主义是福音书中的主要威胁,因此耶稣斥责,并且祂的教训好像也是在纠正这个问题。但是我建议一个不同的模范。要记住这句话:“专注什么,就决定了要错过什么”。我认为律法主义已受人专注或假定……“假冒为善”却被忽略。

  当我开始考虑这个差别时,我问教会的朋友是否能够从福音书中找到一个有关律法主义的经文。通常我得到的回答不是沉默就是“把薄荷和茴香献上十分之一”。也许这节经文也出现在了你的脑海中。让我们从这里开始吧!

  律法主义常被冠以这样的定义:“为了得救而遵守律法”。让我们看马太福音23:23,这就是此种表现的好例证: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1

责备

  我的问题是:耶稣究竟在责备什么?祂是在攻击我们所通常理解的律法主义吗?经文并不像是这样。事实上,在某种意义上事实是相反的。祂不是在谴责法利赛人“遵行"律法,无论他们的动机是什么;祂是在谴责他们“忽视"遵守律法。

  然而耶稣并没有就此停下。祂不仅在责备其对律法的忽视,祂更强调他们忽视了律法上最重要的事。根据耶稣所说,法利赛人不但是违背律法的,他们更违背了那最重要的律法。

  然而耶稣强调了他们不顺从的另一个层面。也正是这个强调使得“律法主义”进入许多读者的心中。他们不仅忽视了律法最重要的部分,遵守了不太重要的部分,以致别人认为他们是遵守全律法的人。最后这点使他们赢得了耶稣给他们的特殊称呼,但是这个特殊称呼不是“律法主义者”,这个称呼是“假冒为善的”人,也就是祂所反覆使用的。

  但是他们以律法主义精神献上植物的十分之一又怎样解释呢?耶稣希望他们停止献上十分之一吗?不完全是。祂警告无论是那更重的事还是其他事,如十分之一,都是不可忽视的。

  耶稣以一个惊人的比喻结束了祂的“你们假冒为善的人有祸了”的信息。祂讲到了一个人把一个很小的蠓虫(请注意是单数)从喝的水中过滤出来,然而却迅速地吞下了一头巨大多毛的骆驼。这种荒唐的过滤水的方法与遵守很多细微的律法却违背了更重要之律法的假冒为善连在了一起。耶稣话语的刀锋不是有关十分之一(蠓虫)的事,而是缺少更重的律法(骆驼)。

  祂以一个与之类似的美丽的粉饰坟墓的比喻(太23:27)开始了祂的下一祸。可是往里一看见腐烂的尸体就忘掉了它的美丽。祂的责备并未集中在粉饰和蠓虫上,而是在骆驼和死人骨头,就是耶稣为我们解释的“假善和不法的事”上(太23:28)。

  继续看耶稣的比喻,这个律法主义的模范已使我们聚焦在蠓虫和粉饰上,然而耶稣责备的症结集中在骆驼和死人骨头上。当所有这些比喻集中在一起时,耶稣称这幅图片为“假冒为善的人”。律法主义事实上或许会存在,但是作为一个模范,它就曲解了耶稣对法利赛人的责备,使之成为了与耶稣所指的截然不同的事物。

谁是法利赛人?

  当我仔细看这些经文及其他类似的经文时,典型的法利赛人形象就开始破碎了。法利赛人一直被视为律法主义的象征:那些遵守世上每一律法的人,其所有的顺从都被冠以立功、注重行为、赚取救恩、因道德而高举自我为特征的动机。我越多看福音书,去思考耶稣与他们的每一句对话,就越觉得传统的观点有问题。耶稣所说的法利赛人1应被重塑为典型的破坏律法的假冒为善者,而非一丝不苟地遵守律法的道德家。2

  怀爱伦的描述不像我的那样令人愉悦。她写到他们那“圣洁的外表”只为隐藏“罪孽” 3,而且“他们虽严守仪礼,但在生活上,他们是邪淫卑鄙的。”4

  考虑到这个区别,便会把许多圣经经文集中在一起并更易于用假冒为善者的模范来解释了。举例来说,耶稣命令听众,凡法利赛人和文士所说的要遵行,却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2-3节)

  怀爱伦注意到耶稣是为了一个更伟大的目的而做了这个陈述。“法利赛人的真面目,必须更彻底地曝光。”5他们宣讲律法,“自己却不遵守律法。”6

  一个急切的问题乃是:“耶稣是否成功地揭露了法利赛人呢?”还是我们作为教会继续重蹈法利赛人的覆辙,怎样完全遵守律法,但事实并非如此呢?有一次耶稣坦率地对那些想要杀害祂的人说:“你们却没有一个人守律法”(约7:19)。请再次注意耶稣的警告:“要防备法利赛人的酵,就是假冒为善。”(路12:1)

  记载在路加福音第三章中的施洗约翰的布道策略或许为此问题带来些许亮光。若是他的听众沉浸在靠行为得救的神学上,那样约翰在他末尾的呼吁中就错失了他的既定目标。在约翰传达了激动人心的悔改信息后,他的听众问道:“我们该做什么?”

  此时便是约翰的机会,使他们转离他们的律法主义道德观。但是他没有,他告诉他们需要“做”什么:分赠你多余的衣服、分享你的食物、合理收税、不要借诬告敛财、对自己的所得要知足(路3:10-14)。我认为约翰结尾时所强调的对“靠行为”的人群来说并不是安全的。倘若这些人认为做这些事会给他们赚取救恩怎么办?显然地,那不是重点。让我们假设这位比先知还大的约翰,比我们这些二十一世纪的人更加了解他的听众,并且确切地知道怎么结束他的讲道。他们需要悔改离开恶行并开始行善。

  约翰无意地从他听众脚下抽出了那条伪造的安心毛毯 ── 一条足以让他们在虚假的得救保证中保温的毯子。然而那个毯子不是“我为了得救而遵守律法”,而是“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宗”(路3:8)的毯子。 约翰下一个尖锐的批评意味着除非以色列缺少岩石,否则任何人都不应依赖种族获得在上帝面前必然得救的地位。

动机

  来到这里,可能有人要抗议:“好吧,我明白了。假冒为善是个大问题。但是提到法利赛人和其他人所确实遵守的律法,他们遵守律法不是出于律法主义的动机吗?”

  这也许是非常真实的,并且倘若说律法主义的动机加强了那时的遵守律法,与今天的情形一样,我也不觉得奇怪。如果法利赛人能贯彻始终地行出我们对律法主义的常规认知,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耶稣一再地责备他们是不守律法的,而没有试图批判任何律法主义动机,岂不是很有趣吗?

  当耶稣公开提到动机时,祂所说的动机是在人前显为公义或是从人得称赞,而非从上帝那里得奖赏。耶稣说:“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你们的心,上帝却知道;因为人所尊贵的,是上帝看为可憎恶的。”(路16:15)并且“他们做了一切能被别人看见的事情。”(太23:5)

  怀爱伦赞成说:“显扬自己的虔诚,是他们孜孜以求的目的。”7耶稣希望人在上帝的面前做善事,而非把善事做在人前。“你们要小心,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们看见,若是这样,就不能得你们天父的赏赐了。”(太6:1)

  与人想的相反,耶稣希望祂的听众能为了上帝、也在上帝面前表现他们的顺从和虔诚的献身,因为让上帝作为人顺从的观众乃是假冒为善的解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讲章很明显地解决了这个问题。细想耶稣在山上的讲道(太6),祂开出了下列处方:

如何行出公义的行为却不致成为假冒为善者:

  选择一件善行或虔诚的事去做(例如周济穷人、祷告、禁食);

  私下去做这事或是以一种别人不易察觉的方式去做;

  结果:只有父看见并会相应地给予奖赏。

  如果想从人得赏赐而非从父那里得赏赐,请参考处方“如何成为一名假冒为善者”──履行宗教义务乃为要最大程度地公之于众。

总结

  这个反思的关键在于,如果律法主义被当做耶稣所要处理的严重的宗教问题,那么遭到攻击的则是遵守律法,尽管出于不良的动机。但是如果耶稣更微妙的指责所针对的是假冒为善的话,则“不守律法”及伪善就成为了主要的问题。何不请重读福音书并自问:“哪一个模范最适用于耶稣的教训和责备呢?“我所建议的理论模式能使许多真诚的基督徒自由地顺从律法,而在过程中不致被人猜疑成为了律法主义者或是法利赛人。反之,如果准备要猜疑的话,应关注的是宗教的假冒为善及其有技巧而反复出现的违背律法。

  现在是时候复原耶稣对于假冒为善的教导了。现今律法主义成为公众注意力的中心已达几世纪,如果这是你生活中或是教会的问题,则务要承认并靠赖上帝的恩典(祂确实的恩典)根除这个问题。但说实话,我并未看到人们为求得救而遵守律法,像我所见他们因认为自己已经救而违反律法那么多。这个听起来像假冒为善多于律法主义,也因此使耶稣的话在今天与2,000年前一样重要。



1 我们要注意,不要一概而论地把每一个巴勒斯坦的法利赛人都当作假冒为善的人。
2 然而这两种情形也可以同时出现。
3 怀爱伦,《历代愿望》,第六十七章,第24段。
4 同上,第三十一章,第37段。
5 同上,第六十七章,第3段。
6 怀爱伦,《信息选粹》卷2,原文98页
7 怀爱伦,《历代愿望》,612页



约瑟.欧斯塔德毕业于复临国际研究院和安得烈大学。他与妻子并三名女儿住在美国蒙大拿州。




你注意到大猩猩了吗?
约瑟.奥尔斯塔德

  心理学家阿利恩.马克说:“大多数人只要看到就会有印象,并且他们只会开眼睛去看。”哈佛大学做的一个实验证明了事实并非如此。

  实验要求两组人去看篮球赛。实验组被告知要计算团队之间的传球次数。比赛期间,一个身着大猩猩服装的男人出人意料地走到了赛场中间,并且待在场上五秒钟,十分显眼。对照组被告知只需看比赛,无需计传球次数。这组人很容易地注意到了这头侵入场地的动物。然而,计算传球次数的那组中多数人都没有注意到这头大猩猩。

  一位研究人员说,他问受试者:“你看到有人在屏幕中走过吗?”不,他们没有。当问到“你注意到那头大猩猩了吗?”观察者说,“那头什么?”

  那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当实验组被告知要计算进球数时,他们缩小了自己的注意范围,并将注意力集中在一个特定的任务上,大脑创造了一个包括球、人和运动的简化模型。该模型有效地过滤掉了不相关的东西,比如大猩猩,并使观赛者只看到他们想看到的东西。*

  我们读圣经时也会出现同样的现象。我们希望去证实我们已经知道的东西,或者会忘记我们拥有可以过滤掉圣经中重要内容的强大模型。这种现象的一种范例就是律法主义的模型。我们在福音书中寻找律法主义的内容,却忽略了“假冒为善”这头在书中笨拙前行的大猩猩。



*引文和分析来自Laurence Gonzales, Deep Survival (New York: W. W. Norton & Co., 2003), pp. 79-81。




我们怎样活出律法又不沦为律法主义者?
安东尼.肯特

  反道德律主义肯定不是解决方法!反道德律主义会与律法主义一样快速地将基督徒引向假冒为善!

  我们的救主基督示范了答案。祂遵守全备的十条戒律,但祂永不会被指控为律法主义者、反道德律主义者或假冒为善者。

  耶稣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太11:28-30)。

  我们不该忘记主在西奈山(西乃山)上赐给人类的十条诫命(林前10:1-4)。祂靠着这些诫命而活直到今日!

  这些诫命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告诉我们不可做什么。不敬拜别神、不拜偶像、不亵渎上帝的人很少被人称为律法主义者。不杀人、不奸淫、不偷盗、不说谎话、不贪心的基督徒也很少被人称为律法主义者。孝敬父母的人也不会被称为律法主义者。唯独剩下一条诫命:安息日。

  讽刺的是,在第七日安息并负耶稣的轭的基督徒有时被称为律法主义者,然而其他选择负“法老”的轭,一周七天做砖的人被称为“自由人”!

  就我个人而言,我更喜欢在耶稣的恩典与慈爱中得享安息。“顺命的人”没有罪和羞辱!



安东尼.肯特是马里兰州银泉市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总会传道协会副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