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故事
尋找律法主義抑或尋找假冒為善

約瑟.歐斯塔德

  我們沒有時間去思考每一個經過我們信仰雷達中的新思想或是教訓,儘管這樣做會冒著似乎閉關自守的風險。我們常根據思想中用來構建或過濾資訊的神學理論模式或模範去選擇要思考什麼。

  我自己的理論模式,幫助我將舊約聖經中上帝的憤怒,與新約聖經中耶穌饒恕仇敵的教訓,構想出一幅可理解的圖畫。沒有這個理論模式,我或是會陷入矛盾中,或是難免會喜歡或忽視聖經中的一部分過於另一部分。

  另一方面,倘若一位聖經學者設法告訴我說耶穌並沒有真正的神性,或是說新約聖經的記載是偽造品的收集,(在大多數情況下)我甚至沒有動力去考慮這些觀點。我會把它過濾掉,並且不會試圖改變我的理論模式去迎合我認為荒謬的東西。

  模範是必要的也是有用的,直至我們忘了自己正在使用模範。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就會開始無意識地過濾掉一點一點重要的資料,這些資料能改善我們那去更好地反映真理的模範。可能有一些基督徒包括復臨信徒,已經在讀福音書時無意識地假定了一種模範,以致我們忽視了耶穌所說的一些尖銳的觀點。其中律法主義的概念就是這種有問題的模式,有必要加以仔細研究。

  我到處都可以讀到並聽到這個模式的輪廓:在安息日學、證道、期刊以及日常談話中。“法利賽人是律法主義者,並且也在教導律法主義”,“耶穌斥責法利賽人的律法主義,並要教導我們一條恩典和仁愛的新路。”“基督徒應該順從律法,但不是用律法主義方式順從",“遵守安息日是律法主義”等等。在這個模範裡,好似律法主義是福音書中的主要威脅,因此耶穌斥責,並且祂的教訓好像也是在糾正這個問題。但是我建議一個不同的模範。要記住這句話:“專注什麼,就決定了要錯過什麼”。我認為律法主義已受人專注或假定……“假冒為善”卻被忽略。

  當我開始考慮這個差別時,我問教會的朋友是否能夠從福音書中找到一個有關律法主義的經文。通常我得到的回答不是沉默就是“把薄荷和茴香獻上十分之一”。也許這節經文也出現在了你的腦海中。讓我們從這裡開始吧!

  律法主義常被冠以這樣的定義:“為了得救而遵守律法”。讓我們看馬太福音23:23,這就是此種表現的好例證: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1

責備

  我的問題是:耶穌究竟在責備什麼?祂是在攻擊我們所通常理解的律法主義嗎?經文並不像是這樣。事實上,在某種意義上事實是相反的。祂不是在譴責法利賽人“遵行"律法,無論他們的動機是什麼;祂是在譴責他們“忽視"遵守律法。

  然而耶穌並沒有就此停下。祂不僅在責備其對律法的忽視,祂更強調他們忽視了律法上最重要的事。根據耶穌所說,法利賽人不但是違背律法的,他們更違背了那最重要的律法。

  然而耶穌強調了他們不順從的另一個層面。也正是這個強調使得“律法主義”進入許多讀者的心中。他們不僅忽視了律法最重要的部分,遵守了不太重要的部分,以致別人認為他們是遵守全律法的人。最後這點使他們贏得了耶穌給他們的特殊稱呼,但是這個特殊稱呼不是“律法主義者”,這個稱呼是“假冒為善的”人,也就是祂所反覆使用的。

  但是他們以律法主義精神獻上植物的十分之一又怎樣解釋呢?耶穌希望他們停止獻上十分之一嗎?不完全是。祂警告無論是那更重的事還是其他事,如十分之一,都是不可忽視的。

  耶穌以一個驚人的比喻結束了祂的“你們假冒為善的人有禍了”的信息。祂講到了一個人把一個很小的蠓蟲(請注意是單數)從喝的水中過濾出來,然而卻迅速地吞下了一頭巨大多毛的駱駝。這種荒唐的過濾水的方法與遵守很多細微的律法卻違背了更重要之律法的假冒為善連在了一起。耶穌話語的刀鋒不是有關十分之一(蠓蟲)的事,而是缺少更重的律法(駱駝)。

  祂以一個與之類似的美麗的粉飾墳墓的比喻(太23:27)開始了祂的下一禍。可是往裡一看見腐爛的屍體就忘掉了它的美麗。祂的責備並未集中在粉飾和蠓蟲上,而是在駱駝和死人骨頭,就是耶穌為我們解釋的“假善和不法的事”上(太23:28)。

  繼續看耶穌的比喻,這個律法主義的模範已使我們聚焦在蠓蟲和粉飾上,然而耶穌責備的癥結集中在駱駝和死人骨頭上。當所有這些比喻集中在一起時,耶穌稱這幅圖片為“假冒為善的人”。律法主義事實上或許會存在,但是作為一個模範,它就曲解了耶穌對法利賽人的責備,使之成為了與耶穌所指的截然不同的事物。

誰是法利賽人?

  當我仔細看這些經文及其他類似的經文時,典型的法利賽人形象就開始破碎了。法利賽人一直被視為律法主義的象徵:那些遵守世上每一律法的人,其所有的順從都被冠以立功、注重行為、賺取救恩、因道德而高舉自我為特徵的動機。我越多看福音書,去思考耶穌與他們的每一句對話,就越覺得傳統的觀點有問題。耶穌所說的法利賽人1應被重塑為典型的破壞律法的假冒為善者,而非一絲不苟地遵守律法的道德家。2

  懷愛倫的描述不像我的那樣令人愉悅。她寫到他們那“聖潔的外表”只為隱藏“罪孽” 3,而且“他們雖嚴守儀禮,但在生活上,他們是邪淫卑鄙的。”4

  考慮到這個區別,便會把許多聖經經文集中在一起並更易於用假冒為善者的模範來解釋了。舉例來說,耶穌命令聽眾,凡法利賽人和文士所說的要遵行,卻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2-3節)

  懷愛倫注意到耶穌是為了一個更偉大的目的而做了這個陳述。“法利賽人的真面目,必須更徹底地曝光。”5他們宣講律法,“自己卻不遵守律法。”6

  一個急切的問題乃是:“耶穌是否成功地揭露了法利賽人呢?”還是我們作為教會繼續重蹈法利賽人的覆轍,怎樣完全遵守律法,但事實並非如此呢?有一次耶穌坦率地對那些想要殺害祂的人說:“你們卻沒有一個人守律法”(約7:19)。請再次注意耶穌的警告:“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就是假冒為善。”(路12:1)

  記載在路加福音第三章中的施洗約翰的佈道策略或許為此問題帶來些許亮光。若是他的聽眾沉浸在靠行為得救的神學上,那樣約翰在他末尾的呼籲中就錯失了他的既定目標。在約翰傳達了激動人心的悔改信息後,他的聽眾問道:“我們該做什麼?”

  此時便是約翰的機會,使他們轉離他們的律法主義道德觀。但是他沒有,他告訴他們需要“做”什麼:分贈你多餘的衣服、分享你的食物、合理收稅、不要借誣告斂財、對自己的所得要知足(路3:10-14)。我認為約翰結尾時所強調的對“靠行為”的人群來說並不是安全的。倘若這些人認為做這些事會給他們賺取救恩怎麼辦?顯然地,那不是重點。讓我們假設這位比先知還大的約翰,比我們這些二十一世紀的人更加了解他的聽眾,並且確切地知道怎麼結束他的講道。他們需要悔改離開惡行並開始行善。

  約翰無意地從他聽眾腳下抽出了那條偽造的安心毛毯 ── 一條足以讓他們在虛假的得救保證中保溫的毯子。然而那個毯子不是“我為了得救而遵守律法”,而是“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路3:8)的毯子。 約翰下一個尖銳的批評意味著除非以色列缺少岩石,否則任何人都不應依賴種族獲得在上帝面前必然得救的地位。

動機

  來到這裡,可能有人要抗議:“好吧,我明白了。假冒為善是個大問題。但是提到法利賽人和其他人所確實遵守的律法,他們遵守律法不是出於律法主義的動機嗎?”

  這也許是非常真實的,並且倘若說律法主義的動機加強了那時的遵守律法,與今天的情形一樣,我也不覺得奇怪。如果法利賽人能貫徹始終地行出我們對律法主義的常規認知,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耶穌一再地責備他們是不守律法的,而沒有試圖批判任何律法主義動機,豈不是很有趣嗎?

  當耶穌公開提到動機時,祂所說的動機是在人前顯為公義或是從人得稱讚,而非從上帝那裡得獎賞。耶穌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上帝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上帝看為可憎惡的。”(路16:15)並且“他們做了一切能被別人看見的事情。”(太23:5)

  懷愛倫贊成說:“顯揚自己的虔誠,是他們孜孜以求的目的。”7耶穌希望人在上帝的面前做善事,而非把善事做在人前。“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太6:1)

  與人想的相反,耶穌希望祂的聽眾能為了上帝、也在上帝面前表現他們的順從和虔誠的獻身,因為讓上帝作為人順從的觀眾乃是假冒為善的解藥。有史以來最偉大的講章很明顯地解決了這個問題。細想耶穌在山上的講道(太6),祂開出了下列處方:

如何行出公義的行為卻不致成為假冒為善者:

  選擇一件善行或虔誠的事去做(例如周濟窮人、禱告、禁食);

  私下去做這事或是以一種別人不易察覺的方式去做;

  結果:只有父看見並會相應地給予獎賞。

  如果想從人得賞賜而非從父那裡得賞賜,請參考處方“如何成為一名假冒為善者”──履行宗教義務乃為要最大程度地公之於眾。

總結

  這個反思的關鍵在於,如果律法主義被當做耶穌所要處理的嚴重的宗教問題,那麼遭到攻擊的則是遵守律法,儘管出於不良的動機。但是如果耶穌更微妙的指責所針對的是假冒為善的話,則“不守律法”及偽善就成為了主要的問題。何不請重讀福音書並自問:“哪一個模範最適用於耶穌的教訓和責備呢?“我所建議的理論模式能使許多真誠的基督徒自由地順從律法,而在過程中不致被人猜疑成為了律法主義者或是法利賽人。反之,如果準備要猜疑的話,應關注的是宗教的假冒為善及其有技巧而反覆出現的違背律法。

  現在是時候復原耶穌對於假冒為善的教導了。現今律法主義成為公眾注意力的中心已達幾世紀,如果這是你生活中或是教會的問題,則務要承認並靠賴上帝的恩典(祂確實的恩典)根除這個問題。但說實話,我並未看到人們為求得救而遵守律法,像我所見他們因認為自己已經救而違反律法那麼多。這個聽起來像假冒為善多於律法主義,也因此使耶穌的話在今天與2,000年前一樣重要。



1 我們要注意,不要一概而論地把每一個巴勒斯坦的法利賽人都當作假冒為善的人。
2 然而這兩種情形也可以同時出現。
3 懷愛倫,《歷代願望》,第六十七章,第24段。
4 同上,第三十一章,第37段。
5 同上,第六十七章,第3段
6 懷愛倫,《信息選粹》卷2,原文98頁
7 懷愛倫,《歷代願望》,612頁



約瑟.歐斯塔德畢業於復臨國際研究院和安得烈大學。他與妻子並三名女兒住在美國蒙大拿州。




你注意到大猩猩了嗎?
約瑟.奧爾斯塔德

  心理學家阿利恩.馬克說:“大多數人只要看到就會有印象,並且他們只會開眼睛去看。”哈佛大學做的一個實驗證明了事實並非如此。

  實驗要求兩組人去看籃球賽。實驗組被告知要計算團隊之間的傳球次數。比賽期間,一個身著大猩猩服裝的男人出人意料地走到了賽場中間,並且待在場上五秒鐘,十分顯眼。對照組被告知只需看比賽,無需計傳球次數。這組人很容易地注意到了這頭侵入場地的動物。然而,計算傳球次數的那組中多數人都沒有注意到這頭大猩猩。

  一位研究人員說,他問受試者:“你看到有人在螢幕中走過嗎?”不,他們沒有。當問到“你注意到那頭大猩猩了嗎?”觀察者說,“那頭什麼?”

  那麼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當實驗組被告知要計算進球數時,他們縮小了自己的注意範圍,並將注意力集中在一個特定的任務上,大腦創造了一個包括球、人和運動的簡化模型。該模型有效地過濾掉了不相關的東西,比如大猩猩,並使觀賽者只看到他們想看到的東西。*

  我們讀聖經時也會出現同樣的現象。我們希望去證實我們已經知道的東西,或者會忘記我們擁有可以過濾掉聖經中重要內容的強大模型。這種現象的一種範例就是律法主義的模型。我們在福音書中尋找律法主義的內容,卻忽略了“假冒為善”這頭在書中笨拙前行的大猩猩。



*引文和分析來自Laurence Gonzales, Deep Survival (New York: W. W. Norton & Co., 2003), pp. 79-81。




我們怎樣活出律法又不淪為律法主義者?
安東尼.肯特

  反道德律主義肯定不是解決方法!反道德律主義會與律法主義一樣快速地將基督徒引向假冒為善!

  我們的救主基督示範了答案。祂遵守全備的十條戒律,但祂永不會被指控為律法主義者、反道德律主義者或假冒為善者。

  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11:28-30)。

  我們不該忘記主在西奈山(西乃山)上賜給人類的十條誡命(林前10:1-4)。祂靠著這些誡命而活直到今日!

  這些誡命中的絕大多數都是告訴我們不可做什麼。不敬拜別神、不拜偶像、不褻瀆上帝的人很少被人稱為律法主義者。不殺人、不姦淫、不偷盜、不說謊話、不貪心的基督徒也很少被人稱為律法主義者。孝敬父母的人也不會被稱為律法主義者。唯獨剩下一條誡命:安息日。

  諷刺的是,在第七日安息並負耶穌的軛的基督徒有時被稱為律法主義者,然而其他選擇負“法老”的軛,一周七天做磚的人被稱為“自由人”!

  就我個人而言,我更喜歡在耶穌的恩典與慈愛中得享安息。“順命的人”沒有罪和羞辱!



安東尼.肯特是馬里蘭州銀泉市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總會傳道協會副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