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问答
性,严肃认真

安吉尔.曼努尔.罗德里格斯

为什么在旧约圣经中, 性罪行是死罪?

死刑的问题在西方文化中尤其敏感,而我亦理解为何有这个忧虑。但你的问题涉及到旧约圣经中已有立法的具体情况。我建议我们先理解立法本身,然后再尝试去澄清它的基础。

  1. 法律本身: 在此我只会讨论三种具体情况。第一种是奸淫(申22:22),在古代近东地区,奸淫被认为是大罪,奸夫、淫妇都要被处死。在圣经中,奸淫也被视为是大大冒犯了上帝、配偶、以及社会的重罪。通过死刑,“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第22节)。奸淫不仅仅是私事,而是一种会毁坏上帝百姓的罪,所以必须要从以色列中除掉。死刑可以减刑,从轻处罚,或者得蒙配偶的饶恕吗? 这是在古代近东地区的情况,而某些迹象显示,在以色列中可能也是这样的情况。箴言暗示丈夫可以接受奸夫的金钱赔偿,从而挽救自己的婚姻,或者至少是保住两个人的性命。(箴6:32-35;参阅何 3:1-3)罪人也可得着上帝的赦免。(诗51篇)

  第二种情况是女子在婚后被发现没有贞洁的凭据。(申22:20, 21)丈夫发现妻子并非所预期的处女时,不仅感到妻子不忠,亦会觉得被她所骗。这女人就要被处死,因为她“行了淫乱(‘zanah’,沦为妓女;缺乏节操),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nebalah’, 扰乱道德和社会秩序的行为)” (第21节) 。这要被视为奸淫来对待。

  第三种情况是一个男人遇到了一个已经许配人的处女,在两厢情愿的情况下行淫。(第23, 24节)这也被视为淫乱,其刑罚是男女双方都要被处死。在这两种情况中,丈夫是否可以干预而使当事人减刑呢?圣经中并未提及,或有此可能吧。

  2.可能的理据: 关于这个主题我们不得不说几点。首先,这些法律不仅仅是针对民事案件;它们也表明了上帝的本性与道德原则。死刑表明在上帝眼中奸淫的罪是多么严重。

  第二,倘若犯罪的人悔改,他们始终可以获得减刑,以及上帝的赦免。

  第三,违背性方面的法律会对社会做成不利的影响,会导致人无视此类罪恶行的严肃性,拿节操当儿戏。此类违反/罪行被视为家庭和社会秩序的致命伤,因为它们威胁到上帝对人类的旨意。

  第四,淫乱使双方都受害。因为淫乱使他们成了个人肉欲的工具,当中没有彼此尊重,彼此负责,也不必尽婚姻的义务。婚姻中的性生活用神圣之爱将一男一女连合起来;除此之外便显不出对他人的尊敬,并破坏夫妇的自身形象。

  第五,性并不是我们独有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性属于人类,如果滥用就会以种种方式毁坏全人类。

  第六, 贞洁是上帝赋予的恩赐,要保持贞操,直到它在神圣婚姻制度的爱心规范之下寻得侣它的目标。这目标不是经常可以达到,但这恩赐必须保持,降服于上帝之下。

  在现今的时代,这些观点人们觉得很陌生。在处理性道德的问题时,我们要提出以下问题:谁来决定何为善?何为道德?是世俗的法律体系,还是人类在性方面特有的放任性呢( “大家都在这么做")?对于基督徒,答案十分明确:上帝已经在圣经中显明了祂的旨意。当法律体系与基督徒的道德背道而驰时,我们必须顺从上帝。

  对于那些已经偏离了在性方面神圣旨意的人,我只想引用一节经文:“去吧(蒙了赦免),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 8:11)

安吉尔.曼努尔.罗德里格斯曾担任牧师、教授、神学家。如今已退休,居住在美国得克萨斯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