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仰
以一項特權來看管家責任

以一項特權來看管家責任
“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耶和華”
拉何爾.沙非爾

   當基督徒聽到管家責任這個辭彙時,大都會將其和上帝要求我們把全部收入納上十分之一聯繫在一起。沒錯,上帝的確希望我們善用他所託付給我們的錢財,然而聖經中對於管家責任的描述卻要比十分之一寬泛並積極得多了。聖經利未記第二十五章中提到的安息年包含了環境資源、金錢/財物以及時間/機會,這表明管家責任的原則應當覆蓋我們的生活和心靈。以下是聖經中對於管家責任的一些重要論述:


1. 照管土地是我們的首要責任:“地就要向耶和華守安息。六年要耕種田地,……第七年地要守聖安息,就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遺落自長的莊稼,不可收割”(利25:2-5)。


  關於安息年條例的命令一開始就提醒人要照管土地。我們是照著上帝的形象受造的,可以說是上帝創造大工的顛峰之作,但是上帝創造我們的目的卻不是讓我們去高抬自我或者掠奪式開發那交給我們管理的環境資源。人類要作為上帝的代表管理全地,上帝如何對待土地和環境,我們也要效法他的榜樣。創世記1:26-28中上帝給人的命令決不是允許人類無度開採資源、破壞自然環境,而是吩咐人公平、正直、智慧地管理上帝的創造之物。創世記2:15重申了這條有關人管理自然的原則,上帝吩咐人去修理看守,這裏所用的希伯來文動詞會讓人很自然地將其與祭司對聖殿的照顧聯繫在一起。
  當動物有需要的時候,耶穌吩咐我們照顧它們,即便在安息日也當如此(太12:11;路13:15;14:5)。人類要為地球以及生活在其中所有生物的狀況負責(羅8:19-22;啟11:18)。


2. 人(和動物)比利潤更重要:“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雇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這年的土產,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獸當食物。”(利25:6, 7)


  安息年的條例並不僅僅是讓土地得到休息,這一年中地裏的出產要留給那些有需要的、受壓迫的人以及動物自由吃用。在上帝眼中,幫助窮人比掙錢或積攢財物重要得多。在申命記26:12-14,上帝甚至吩咐人將他們的十分之一拿出來幫助那些饑餓的和貧窮的人。
管家的責任: 我們是上帝的管家,他將時間、機會、才幹、財物以及地球和其一切資源的福分託付給我們。我們要對這一切的恰當使用而向上帝負責。我們通過忠心服侍上帝和我們的同胞,以及交納十一和樂意捐以傳揚福音並支援教會的發展來承認,我們所擁有的這一切,上帝才是它們實際的所有者。管家的責任是上帝賜給我們的一項特權,為要讓我們培養愛心並戰勝自己的自私與貪婪。當人看到因著自己的忠心,別人也能享受到上帝所賜給他的福分時,他便十分歡喜快樂。(創1:26-28; 2:15;代上29:14;該1:3-11;瑪3:8-12;林前9:9-14;太23:23;林後8:1-15;羅15:26, 27)

耶穌在馬太福音23:23重申了律法那改變人心的目的,他表明公義和憐憫與人獻上蒙上帝悅納的十分之一之間不可分割的關係。保羅提醒我們,我們對別人的幫助決不會使我們變得貧窮,我們應當盡力幫助別人,而不僅僅局限於十分之一或者樂意捐(林後8:12-14)。


3. 今生所有的優勢都是暫時的:“你們若說:‘這第七年我們不耕種,也不收藏土產,吃什麼呢?’我必在第六年將我所命的福賜給你們,地便生三年的土產。”(利25:20, 21)


  五十年頭上的禧年是一個特殊的安息年,在這一年所有的奴隸都要重獲自由,所有的土地都要歸還原主。但是,在這個特別的安息年中,所有靠土地為生的人可能都會擔心,如果他們不從事農業生產,他們如何度過這個時期呢。因此,上帝提醒以色列人,他已應許賜福並維持那些忠心遵守他的律法讓地得到休息之人的生活。上面利未記中的話與瑪拉基書3:8-12非常類似,上帝在瑪拉基書中應許從天上傾福給那些忠心將十分之一歸還給上帝的人。什麼叫做信賴上帝?利未記中指明,當時的以色列人不僅要放棄他們的財物和金錢,甚至連自己積攢更多財富的時間和機會也要放棄(三年不事農業生產,釋放所有奴隸,將從前購買的土地無償歸還原主,借貸不取利)。
  在新約時代,教會也意識到了這些禧年原則的價值,他們努力將這些原則應用於當時,凡物公用,幫助缺乏之人,支持給奴隸以自由(徒2:42-46;;4:34, 35;5:14-16;加3:28;西3:11;門15-17)


4. 我們所擁有的一切實際上是屬於上帝的:“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利25:23)。


當我們用資源環境、金錢、產業、時間和機會來描述管家的責任時,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原則就是,上帝是這個世界以及其中一切事物的所有者。我們通常會覺得只要把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歸給上帝(利27:30)就可以了,但實際上,我們擁有的一切都屬於上帝(詩24:1;代上29:14)。其實連我們自己的身體都是上帝的,因為我們與基督相連,我們是用他的寶血贖買回來的(林前6:15-20)。


5. 管家的責任是上帝呼召我們被救贖的時候所享受的快樂:“只要敬畏你們的上帝,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曾領你們從埃及地出來,為要把迦南地賜給你們,要作你們的上帝。”(利25:17, 38)


  實際上,我們能夠行使管家的責任是我們的一種特權。申命記14:22-29對我們發出呼籲,當我們交納十分之一或者樂意捐的時候要滿心喜樂。十分之一和奉獻制度的設立是要在我們心中培植一種感恩的精神,讓我們在那拯救我們脫離滅亡並賜許多美物給我們享受的上帝面前快樂。
  此外,上帝要求我們用這些恩賜去推進福音的工作並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我們對上帝救贖所發的感謝也會引導別人得到相同的拯救,使福音廣傳,並催促基督的復臨。正如十分之一在舊約時代維持祭司的生活(民18:26;代下31:4-6),我們今天交納十分之一供養傳道人其實是對上帝的奉獻(林後8章;林前9:8-14),我們應為自己有此特權而感到高興(羅15:26)。
  最近我上下班經常路過芝加哥市中心,那裏許多無家可歸和身心受到傷害的人提醒我你是一個多麼蒙福並富有的人。但是,即便我們要失去家庭和所有的財物,基督徒在屬上帝的事上仍然非常富有。我們在自己的時間和機會上永遠是上帝的管家,我們要將每時每刻都歸還那賜光陰和機會給我們的救主。

拉何爾.沙非爾是美國密歇根州貝林泉市安得烈大學宗教系助理教授。她和她丈夫基克喜歡背包遠足、爬山,並帶領教會的青年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