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问答
罪行与刑罚

罪行与刑罚
安吉尔.曼纽尔.罗德里格斯

在撒母耳记下21:1-9,大卫为什么答应基遍人杀害扫罗的七个子孙?
圣经本身就提供了这个问题的答案,但并没有明确说明这个决定在律法上的根据。为了回答你的问题,我们必须要理解扫罗的罪行的性质,以及律法对于此种罪行的判决。所以我们需要回顾某些背景信息并探讨某些律法的题材。
1.背景: 基遍人也属于迦南人,在约书亚带领以色列人征战期间,基遍人由于害怕被灭绝,所以采取了某种欺骗的手段,以便能幸存下来。基遍人告诉约书亚,他们听到了上帝的威名,同时也表达了自己愿意与以色列人订立和平条约的愿望。当约书亚问他们从何而来时,他们欺骗了以色列人,他们说自己来自遥远的国度,他们在这里只想成为以色列人的奴仆(书9:7-11)。事实上,他们就住在耶路撒冷西北方向几英里的地方。以色列人没有求问耶和华,就与基遍人订立了和平的条约,发誓存留他们的性命,不毁灭他们(同上第14,15节)。三天之后,以色列人发现这是一个骗局。但他们已经对此无能为力了,因为在立约仪式中,他们已经在耶和华面前起了誓不杀害住在以色列人中间做奴仆的基遍人。
2. 罪行的性质: 几个世纪之后,扫罗决定废除与基遍人订立的和平条约。按照基遍人的说法,“从前谋害[kālah]我们,要灭[shāmad]我们”(撒下21:5)的就是扫罗。希伯来文中的动词“kālah”意思是“消灭”,在上下文中表达了试图灭绝基遍人的意思。希伯来文中的动词“shāmad”强调了这样的意思,因为这个词的含义是企图彻底消灭他们。圣经作者证实这个控告说明扫罗“想要杀灭[nākah,意思是伤害致死] 他们”(撒下21:2)。扫罗这样做是“为以色列人和犹大人发热心。”因此,他因为民族主义,犯了企图灭绝这个种族的罪。大卫为以色列一场持续三年的饥荒求问耶和华后,意识到这事情。于是他召集基遍人,问他们如何做才能补偿扫罗以及他家所犯的罪。这是流人血事件。
3. 律法基础: 在圣经中,非法取去他人性命的就犯了流人血的罪。不义的杀害通常是谋杀。在这类事件中,受害者的血溅到杀人者的手上或头上——他或她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此种违法的杀戮污秽了地,洁净此种污秽的惟一方法便是流杀人者的血(民35:33)。在某些事件中,律法允许复仇者进行报复。但是基遍人缺乏地位和权力,因而无法将以色列人的国王绳之以法,扫罗的罪行就因此受到忽略(参阅撒下21:4)。所以耶和华亲自干涉这件事情,允许长期的饥荒临到以色列人。
扫罗所犯的罪不仅仅是违法的,这一点不容置疑,此外更重要的是,扫罗违反了当年以色列人在耶和华面前所起的誓,他们曾起誓不杀害基遍人。对于扫罗来讲,民族主义比顺服耶和华更为重要。圣经对于流人血的案件有明确的裁定:以同样的方法报应──惩罚要与罪行相对应(参阅利24:21, 22)。由于扫罗所犯的乃是故意灭绝某个种族的罪,所以其刑罚也应当是灭绝他的家族。但是基遍人和大卫达成了协议,同意将律法所涉及的受害者的范围缩小到七个人,就是扫罗的七个子孙。正义得到了伸张。
滥用职权的罪耶和华并不轻看,上帝本着祂的怜悯、慈爱和公义选定了审判的日期,到那时,人类的罪恶将要得到公正的判决。与此同时,我们应当秉行公义并为那些无权为自己伸冤的弱势群体撑腰。

安吉尔.曼纽尔.罗得里格斯曾担任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全球总会圣经研究院主任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