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仰
奇妙的生命之道

理解(並活出)救恩

  聖經用許多不同的方式描述上帝如何拯救人。本文從聖經的觀點簡要地回顧了這些重要的概念。

饒恕和救恩

  在主禱文的祈願中,只有一個含有條件。“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6:14, 15)。

  當面對這些話語時,尼采諷刺地驚呼:“多麼與福音不符啊!”上帝真的按條件賜予赦免嗎?

  可是在馬太福音18:21-35,那個不饒恕人的僕人的比喻中,耶穌嚴格強調了同一個要點,於是我們就有了一個喋喋不休的問題:我們有沒有被饒恕呢?我們有沒有得救呢?

  這真讓人感到緊張,因為選項似乎是極端的。如果我們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了,那麼人的責任就消失了,違法也容易接受了,救恩成了機械的過程。另一方面,如果我們沒得饒恕沒得救,我們就會喪失得救的保證,並且發展一種墨守律法的態度。

  有一條中間路線可走使我們不必選擇令人不舒服的極端嗎?我認為有的。適當地理解聖經對一些關鍵術語的使用,會幫助我們明白這一點。

  然而,我們首先需要記得,真饒恕乃是個人關係的一部分,而不只是一種非個人的對象。只有當耶穌同在時才有饒恕,而且只有當我與祂同在時,我才經歷饒恕。

  當使用神學術語時,我們往往把救恩機械化。我們說到饒恕時好像它是一種物體似的,有點像新紀元(New Age)的人買一塊饒恕石,他們若在自己的手掌中擠壓那塊石頭,就假定自己感受並經驗了饒恕。但在使用純理論的概念時,我們可能會錯失饒恕的真本質:我們得著饒恕只是因為有別人饒恕我們。饒恕總是(也只是)呈現在個人關係中。

稱義和成聖

  把基督徒生活的中心問題轉入純理論的概念,這種傾向在說明“稱義”和“成聖”時也很常見。這兩個詞是聖經術語,但在歷史的進程中,它們的意思有時已經改變了。因而,我們可能會用最近的定義研究聖經術語,而有危險把我們的文化觀念強加在聖經的信息上。

  關於這兩個詞的主要誤解首先來自英文詞所衍生自的拉丁詞。在拉丁語中,這兩個詞都是合成詞,由形容詞iustus(“公正的,”或“正義的”)和sanctus(“聖潔的”)與動詞facio(“做,使”)構成。在西方基督教界,其意義很容易成為“使公義/聖潔”,自奧古斯丁以後,由於許多西方思想家很典型地強調內裏的人,神學家們往往用稱義和成聖這兩個術語表示一種持續得救過程的部分,在這個過程中,成聖以一條直線緊隨在稱義之後。

  但在聖經中,這兩個術語描述的是我們與耶穌正在進行的個人關係,而不是一種心理-道德上的過程。讓我們藉著集中闡述成聖一詞來說明此事吧。

  根據近來的討論,以及我們現今往往使用該詞的方式,成聖一詞最初的意義可能令人驚訝。在新約聖經中,動詞聖化(來自希臘詞hagiozo)的意思是把人分別出來專供其用(如在約17:17, 19;貼前5:23;來13:12中)。在舊約聖經中,這也是主要的用法(如在書3:5;撒上16:5;珥2:16中)。在聖所的背景中,侍奉上帝要聖化,或要人們聖化禮拜的物件(如在出29:36, 37中的祭壇)。當然,還有神聖的時間,如節日和安息日。每週的安息日作為創造的紀念(創2:3)在基督紀元中仍是神聖的或聖化的時間。但聖所的制度及其獻祭與節期而今已被天上聖殿的本體所取代了,那殿是建造在耶穌在髑髏地的犧牲上的。

  要點是清楚的:上帝使人成聖。這可以被描述為一個過去的事件。根據聖經,聖靈已使信徒們聖化歸於基督了(彼前1:2;參林前6:11)。這意思與婚姻的儀式類似。在受洗時,信徒被聖化歸於耶穌基督,而這種成聖然後就要成為一種每日的、繼續進行的經驗,正如丈夫或妻子要每天委身或獻身於自己的伴侶一樣。

  這種成聖導致一種聖潔的生活。在帖撒羅尼迦前書4:3-7中,保羅在婚姻關係的背景中對這種用法提供了一個很好的例證。在這些經文中,表示成聖的希臘名詞hagiasmos,出現了三次,該詞在新約聖經中共出現十次,下述譯文中的粗體字就是該詞。

  “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不放縱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認識上帝的外邦人。不要一個人在這事上越分,欺負他的弟兄;因為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正如我預先對你們說過,又切切囑咐你們的。上帝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

  因此,成聖乃是一生之久的過程——因為我們對耶穌的獻身永不終止。它也是我們與耶穌繼續保持信心關係的部分。同樣地,它並不是有一天要終止的心理過程。甚至在來生,我們也在這種要在耶穌基督裏成聖歸於上帝的意識裏。確實,除祂以外,我們該被聖化歸與誰呢?

  所以總而言之:在描述救恩時,有一條中間路線可走,使我不必走令人不舒服的極端路線嗎?答案是:有。那條路線就是耶穌。只有在與祂同行時,饒恕才是一個現實。在祂裏面,才能經歷救恩,將來得恢復的應許也才有保證。當我信賴耶穌時,上帝本著祂的憐憫待我就像我是耶穌一樣,就像將來在審判日的判決已經宣佈了一樣。這就是稱義,每日藉著那道向我顯示。當我本著信心回應時,聖靈就使我成聖歸於耶穌。

  ──保羅·彼得森博士是安得烈大學宗教及聖經語言系系主任。


基本信仰第十條 得救的經驗

  上帝因祂無限的慈愛與憐憫,使那無罪的基督為我們成為罪,為要使我們在祂裏面成為上帝的義。我們在聖靈引導下,感覺自己的需要,承認自己的罪孽深重,悔改我們的罪愆,並相信耶穌為主、為基督、為代罪者、為我們的榜樣。這項領受救恩的信心,乃得自上帝聖言的大能,為上帝恩典所賜。藉著基督我們被稱為義,被收納為上帝的兒女,從罪的轄制中得釋放。藉聖靈我們重生,並成為聖潔。聖靈更新我們的心意,將上帝愛的律法寫在我們心上。我們蒙賜能力度聖潔的生活。我們常在祂裏面,就與祂神聖的性情有分,如今在審判、得救上都有了保證。(林後5:17-21; 約3:16; 加1:4; 4:4-7; 多3:3-7; 約16:8; 加3:13, 14; 彼前2:21, 22; 羅10:17; 路17:5; 可9:23, 24; 弗2:5-10; 羅3:21-26; 西1:13, 14; 羅8:14-17; 加3:26; 約3:3-8; 彼前1:23; 羅12:2; 來8:7-12; 結36:25-27; 彼後1:3,4; 羅8:1-4; 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