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仰
基督徒並非完美……

基督在天上聖所裏的工作

  這是一個“車尾貼”所說的:“基督徒並非完美——只是被原諒而已”。當我第一次讀到這句話時,我就被它吸引住了。難道我們真是這樣嗎,“只是被原諒而已”?

  這個神學性的雋語說明了兩點,而這兩點都是正確的。的確,沒有人是完美的(除了耶穌之外)。同樣,每一個願意接受耶穌為自己救主的人也能獲得上帝白白的赦免。然而,這個車貼好像在什麼地方看起來有些錯誤,尤其是當你正行駛在公路上,突然一輛粗魯無禮的汽車擋住了你的去路,而這輛車尾部的保險杠正好貼著這樣的標語。難道“被原諒”真的是識別一個人是否是基督徒的唯一標識嗎,或者是基督徒生活中唯一要緊的事情嗎?聖經要說的似乎還有更多。還記得約翰福音10:10的記載嗎?這裏告訴我們耶穌來到這個世上,並死在十字架上,祂不但為我們提供了白白的赦免,也賜給我們生命,且得的更豐盛。倘若這是真實的,那麼一名基督徒與一名非基督徒的區別就應該遠遠超過總是被原諒的事實。他們所經歷的“生命”應該是截然不同的,難道你不這麼認為嗎?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所給出的答案與耶穌在天上聖所裏的工作息息相關。

絕非單是罪的處理

  有人認為耶穌僅僅是宇宙中一個高效率處理罪惡之系統的頭領,祂的工作地就是天上的聖所。然而,耶穌不僅如此。固然,為要讓人類能夠存活,合適的處理罪惡的垃圾是必需的。政府部門花費大量的金錢把垃圾收集、運輸、加工、迴圈再用或者處理,因為他們知道這對於保護環境以及市民的健康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最初上帝就清楚罪惡會毀壞生命。因此,在創造宇宙之前,上帝就制定了永遠根除罪惡的計畫(彼前1:20)。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救贖計畫,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上帝都完全參與了這個計畫。

  然而,上帝並非單單對不斷收集我們的道德垃圾感到興趣。祂並不願意作為收集我們道德垃圾的卡車,每隔一天清理一次我們罪惡的垃圾。上帝的旨意乃是要徹底根除罪惡。這就是為什麼耶穌在天上聖所裏的使命不單為我們提供了赦免,更使我們獲得一種度新生命的可能,這新生命被賦予了上帝的大能。

新約的福分

  耶穌在天上聖所的工作乃是為要確保我們能領受祂的犧牲所帶給我們的各樣恩惠。只有在清除罪惡的刑罰之後,這個目的才能實現,我們也從魔鬼的奴役中獲得釋放。耶穌在上帝右邊的登基典禮確保了我們能獲得這樣的自由。

  在全世界,政府保護個人的某些權利。1948年簽署的國際人權宣言的第二段強調了四項自由: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匱乏的自由,以及免于恐懼的自由——這被稱為是“最高的抱負。”耶穌的犧牲乃是為保護人類的權利,使人可以與上帝建立新約的關係。希伯來書中記載,作為天上聖所中的大祭司,耶穌成了“中保”(來7: 22),成了“更美之約的中保”(來8:6, 7)。

  新約對信徒們保證且承諾了四件事情:(1) 上帝將祂的律法放在我們心裏;(2)祂要做我們的上帝;(3) 每個人都將認識上帝;而且(4) 上帝將赦免我們的罪(來 8:8-12)。先知以西結對於新約之應許的闡述對我們會有一些啟發(見結36:26, 27)。上帝不單要將祂的律法放在我們心裏(耶31:33),上帝還應許將聖靈賜給我們。這兩個應許涉及到同一事實的兩個方面。借著賜給我們聖靈,上帝賜給我們順從祂律法的能力(羅8:1-4)。這些應許有效地保證我們能脫離魔鬼的奴役,並確保我們可以在日後不再被撒但捆綁。

借著信心

  上帝向人類提供了新約的保證,並非因為這是他們不可剝奪的權利。當他們拒絕以主為他們的統治者之時,他們就喪失了這些權利。這些益處永遠是耶穌自己那不可剝奪的權利。因為祂的勝利,耶穌已經被任命為“承受萬有的”(來1:2)祂也是上帝新子民的統治者。就像任何國家從好的政府受益一樣,信徒也要得益於耶穌的統治。由於耶穌已經得勝了仇敵,信徒們從這得勝中獲得益處。因此,當耶穌為我們祈求福氣之時,祂不是在代表我們來祈求天父的幫助。祂乃是在祈求將祂勝利所帶來的益處分賜與我們。這就是為什麼聖經希伯來書記載,我們需要“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來4:16)並且當存著“充足的信心來到上帝面前”(來10:22)。我們或許會疑惑自己的價值,但是我們永遠不應該忘記耶穌的價值。

  然而,並非所有人都可以憑著信心來到上帝面前。這一點很重要。只有耶穌的門徒們獲得了這樣美好的保證。這有助於我們明白基督徒生活中一個重要的方面。使我們獲得領受新約之益處的資格並非取決於我們打敗魔鬼的能力(耶穌已經如此行了),而是取決於我們對耶穌的忠心。重要的不是我是多麼強壯,而是我有多麼愛耶穌。

  當我想到耶穌在天上聖所的工作之時,我不禁想到了我們所處之情況正好與之相背。我們有如此多的應許,但我們卻常常活在貧窮之中。我們此時此刻就應該呼求這些應許。我喜歡懷愛倫對此的描述:“我們也可以本著雅各那樣堅忍不拔的信心,和以利亞不屈不撓的恒心,向天父呈上我們的懇求,要求一切祂所應許的〔就是新約的應許〕。祂寶座的光榮已作為實現祂應許的保證了。”(《先知與君王》,第十二章)。

  ──菲力克斯 H·科迪斯博士是墨西哥蒙特莫雷洛大學新約教授,也是研究生的主任。


基本信仰第二十四條 基督在天上聖所的服務

  天上有一個聖所,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手所支的真帳幕。基督在其中為我們服務,為了使信徒能獲得祂在十字架上,只一次獻上的贖罪祭的好處。祂升天時,即就任我們的大祭司,並開始祂代求的工作。在主後1844年,2300日預言時期結束之時,祂進入了祂贖罪工作的第二階段,也是最後的階段。查案審判的工作,是對一切罪惡最終處置工作的一部分,由古時希伯來聖所贖罪日潔淨的儀式所預表。在那預表性的崇祀中,聖所是由所獻祭牲的血來潔淨,但是天上的物件卻是用那完全的祭,耶穌的血所潔淨。查案審判向天上的生靈顯明死去的人中,那些在基督裏睡了的人是在祂裏面的,配在第一次復活中有分;那些住在基督裏的活人,因遵守上帝誡命和耶穌真道,並在祂裏面,因此也顯明是已預備好可以變化升天,進入祂永恆的國。這項審判顯明了上帝拯救那相信耶穌的人乃是公義的,並宣稱那些忠於上帝的人應承受國度。基督這項工作的完成,就是標明基督複臨前人類恩典時期的結束。(來8:1-5;4:14-16;9:11-28;10:19-22;1:3;2:16,17;但7:9-27;8:13,14;9:24-27;民14:34;結4:6;利16;啟14:6,7;20:12;14:12;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