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問答
自由選擇

  罪惡徹底敗壞了我們嗎?那麼我們的自由意志呢?難道我們不能在善與惡之間做出選擇嗎?

  對於你所提出的這三個問題,我無法用短短幾句話來回答你。事實上,罪惡對於我們的影響以及自由意志的本性這個話題,已經研究並討論了好幾個世紀了,並沒有得出完全一致的答案。我要分享一些看法,以便對你的思考起到促進作用。我願意以一個似是自相矛盾的論題開始:聖經假設我們擁有自由的意志,但卻教導我們,人類是被罪惡所奴役。記住這個似是自相矛盾的論題,並細心思考。

  1. 被罪惡所奴役:亞當夏娃的墮落立刻就改變了人的本性。人心原是人類理性和意志的中心,卻腐敗了:“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17:9)。這樣的損壞是不可挽回的;人類不但無力理解他們自己:他們還欺哄自己。罪惡已經佔據了人性的任何一個角落;因此這世界上連一個義人都沒有(羅3:10),也沒有人在本性上就是願意尋求上帝的(詩53:2, 3;弗2:1-3)。罪是人類的狀況。以賽亞寫道:“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這是我們自然的狀況〕,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的行為〕”(賽64:6);我們中間最好的人也都被我們有罪的狀況所玷污了。在人類的內心裏,對於上帝有生來的敵意,這使得我們不願意尋求並行善,也不願意順服上帝的旨意(羅8:7)。我們被自己墮落本性中自私的欲望所控制(同上6-8節)。我們的狀況已經不可救藥了,因為我們無力改變什麼(耶13:23)。人類在罪惡統治的權下,被暴君統治,也許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羅6:16;參考7:18-23)。那麼怎樣說自由意志呢?

  2.自由意志的條件:讓我來告訴你對“自由意志”還未曾確實的一個定義(不要照單全收):自由意志是選擇的力量,不受內在或外在那些我們無法控制的力量或條件所支配。如果我們被罪惡所奴役這件事情是真實的,那麼自由意志就難講了。但是,如果事情確實如此,那麼我們就不可能說關於我們對於自己的行為所擔負的責任了。然而,聖經上有關審判和報應的教義又認為我們具有自由意志。

  我們可以辯駁,說罪惡並沒有把上帝在我們身上的形象完全消除,因此,我們的確擁有自由意志(羅3:23)。如果自由意志是上帝形象的一部分,也是我們人性的一部分,那麼我們依然擁有自由意志。但是這一點必須要正確地理解。我們擁有的自由意志是在一個損毀和腐敗的條件之下。問題是它被損壞到了何等地步呢?

  請允許我提出一項建議:罪惡已經更改了自由意志的功能,從那些可能會惠及他人的無私決定轉為自我保護。我們的情形就是這樣的,我們為此無能為力。自由的意志依然在罪惡的能力之下!

  3.上帝與我們同在:如果自由意志是一個實現個人自私自利和墮落的工具,那麼它就根本不是自由的了,這樣,我們承擔責任這個問題依然不能得到解決。我們如何從這樣的困境中走出呢?“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7:25)

  在人類墮落之後,上帝的兒子並沒有遺棄我們(啟13:8)。從人類墮落那一刻起,上帝就開始在人心中做工,呼召每個人脫離罪惡的束縛,獲得真正的自由。藉著聖靈的工作,上帝一直要在人心裏創造選擇善的渴望和意願。這樣神聖的浩大的恩典席捲整個地球,這恩典採取了主動,觸動每個人的心(約1:9),並喚醒自由意志,使人類可以選擇基督或者堅持被罪惡所奴役,被罪惡奴役也是他們的自然條件。既然有聖靈如此潛移默化的工作,因此,每一個人都要為自己所作出的選擇負責。

  只有在基督裏才有真正的自由。

 

 

 

 

Angel Manuel Rodríguez(安吉爾·曼紐爾·羅得裏格斯)是全球總會聖經研究院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