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問答
好上帝,壞上帝?

  為什麼在舊約聖經中的上帝顯得是那麼嚴厲苛刻呢?

  我承認:我並不是總能明白上帝的舉動。但這不沒有必要困擾我,因為我知道所有上帝的舉動都是出於慈愛、聖潔、憐憫和公義,換句話說,祂所行的一切事都是出於祂的本性,而這些都是祂獨一無二的本性。我意識到,人類的道德觀在上帝的品格中發現一個接觸點,因此,即便不能全部明白,但祂舉動的大部分道德特徵與含意我們應該是可以明白的。因此我當時常尋求更高的理解。

  你所關心的事情乃是在某些案例中,我們對於善與惡的理解似乎是與我們在聖經中所讀的相違背。我不是要講某一個具體的案例,但是我要與你分享一些或許能帶給你幫助的總的指導方針。

  1.只有一位上帝,祂是獨一的神:聖經經文已經清楚表明,舊約和新約的上帝乃是同一位上帝。這一點我們根本無需詳細闡述。因此,我們不可以用某卷書中的經文來攻擊另一卷書,不可以說舊約聖經中的那位上帝是易怒的上帝,而新約聖經中的上帝卻是一位慈愛的上帝。整本聖經中的上帝都是憐憫的主,而且祂的慈愛永遠長存。怒氣並不是神的特質,而是祂在尋找拯救罪人之時,祂對於人類的罪惡和反叛所做出的反應(例如:出34:6,7)。

  2.研究每一個案例:在聖經中,尤其是在摩西五經(摩西的五部著作,聖經的前五卷)中有大量的案例,在這些案例中仿佛上帝的義怒是毫無憐憫的;對於違背某些法律的刑罰看似過於嚴厲(例如:出21:15,17)。沒有任何一個解釋可以概括性地解明所有這些案例;我們有必要通過上下文學習每一個案例。在大部分案例中,我們都可以找到合適的行為規範、道德原理,以及律例典章。還有個別的案例有一些費解之處。用聖經的律例法規與古代近東地帶的法律相比,聖經的法律要顯得更為人道。這就表明上帝旨在提升祂子民的的道德觀念。

  3.上帝的屈尊:上帝是在人們所生活的文化與法律背景下呼召了祂的百姓,……以便將他們提升到新的道德與屬靈的高度。這乃是一種緩慢,有時候甚至是痛苦的過程,在此過程中,上帝在不失祂道德尊嚴的情況下盡可能接近人類。祂有自己清楚的計畫,並要繼續去實施。

  上帝並沒有選擇地上的某個民族成為祂的子民;祂決定為自己創建一個民族。祂呼召亞伯拉罕,從亞伯拉罕的後裔當中生出來十二個支派。這個氏族的法律非常嚴格,而且如果有人違抗這法律就立刻執行判決。這十二個支派統一成為一個民族,即使對於上帝來說也並非易事。他們民族的律例乃是上帝親自制定的,祂本身也是實施者。在祂看來,這些法律的意圖並不是要保護一個族系或者某個支派的利益,而是為了整個民族的利益。上帝要對保護並恢復團體的秩序負責。所有可能威脅團體的反抗與叛逆都是神權政治中所不能容忍的。刑罰的嚴厲程度表明了上帝對待罪惡與反叛的嚴肅性,而且這樣的做法可以對整個社會起到威懾作用。

  上帝的旨意和舉動對於我們來說是深不可測的。固然有很多種讀經的方法可以顯明其道德與倫理的重要性,但我承認,並不是每一件事情都是完全透徹明白的。然而,上帝在舊約聖經中的舉動與法規乃彰顯了祂的品格,而上帝的兒子最豐富地彰顯了父。聖經給我們提供的最終答案就是十字架上的耶穌,以及祂在最後審判之時所扮演的角色。

  全宇宙都要清晰的表明,上帝在處理罪一問題上所施行的審判乃是公義且公正的,他們都要回答以下這個問題:“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創18:25)

  那麼現在,我們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乃是“是的,祂已經行了公義。”

 

 

 

 

Angel Manuel Rodríguez(安吉爾·曼紐爾·羅得裏格斯)是全球總會聖經研究院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