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臨傳統
本會名稱的內涵是甚麼?

為守第七日為安息日的復臨信仰(Seventh-day Adventism)定名

  名稱代表某個人或者某個組織。在150年前的1860年10月1日,復臨信徒先賢們選取了“基督復臨安息日會” (Seventh-day Adventist)作為本會名稱。有些人認為我們應當稱自己為“上帝的教會”(Church of God)。而其他人則認為這個名稱太過自以為是,沒有注意到其他一些教會已經在使用這個名稱了,因此這很可能導致人們混淆。經過多番討論之後,最終選用“基督復臨安息日會”這個名稱。1

  事實上,為本會定名的過程並不是那麼簡單。當時本會唯一的機構是出版社,經過多番的討論,先賢們才終於通過將出版社變成法定組織。為要最終成為一所法定組織,他們剛通過要建立的出版協會顯然就要定名。1860年9月28日至10月1日期間,本會在密歇根州巴特克里市召開了會議,會上討論並決定了這些事情。在之前的幾個月裏,本會在教會公報上發表了幾篇文章以及讀者信件。這份教會公報後來稱為《復臨評閱及安息日宣報》。在會議召開之前,教友們與巡迴牧師都就出版社要不要成為法定組織和定名的事情進行討論。



靠名譽:大衛·赫韋特(David Hewitt 1805-1878)住在密歇根州巴特爾克里克市,他被認為是“鎮上最誠實的人”,他是復臨信徒先驅約瑟夫·貝茨(Joseph Bates)在這個鎮上所結的第一個果子。1860年10月1日,在巴特爾克里克市的信徒聚會的簡陋的教堂裏舉行了一次會議,在這個會議上,大衛·赫韋特首次提出了“基督復臨安息日會”這個名稱。

  懷雅各引發了多次討論。當時,出版社以及在巴特克里市舉行會議的那28×42英尺 (8.5×12.8米)的會堂,都是私人物業,而不是教友們的共同物業。懷雅各是出版社的業主(法律上是用他的名字),而會堂則是在懷雅各的內兄弟斯蒂芬·貝爾登的物業上興建的。如果其中一位逝世,或者決定更改物業用途時,那些曾為出版社奉獻了估計淨值$5000美元或在三年前興建時把接近$900美元投資在會堂建築成本上的教友們,就會蒙受損失。懷牧師為他的處境,敦促大家為教會想法子給出版社和本地會眾所興建的教會建築物合法地取名。他並無興趣再看著現在的安排如此下去。當時本會有大約3000名教友,並持續增長。2有些事顯然必須達成。

名稱,組織──以及巴比倫

  成為法定組織對我們來說似乎很容易,但由於先賢們的背景,對他們來說是一項困難的決定。由於他們那米勒派復臨信徒的經驗,包括他們所持的強烈信念,認為拒絕他們所發現和相信的聖經真理之教會,乃構成《啟示錄》14:8所描述的巴比倫之一部分,因此,任何的行動──看上去無論多麼微不足道,若似乎要推進正式教會的組成,都會引起他們切實關注。我們的先賢們無論如何都不願意成為巴比倫的一分子!曾經蒙召離開巴比倫,經過這一切,他們肯定不想投任何會使他們重返巴比倫的方案。我們沒有經歷他們作為米勒耳派所走過的路,包括米勒耳運動隨後的年日,我們難以完全體會先賢們在組織的問題上所認真牢固地持守的信念。

  然而,經過超過一整天的討論後(更不必說那些在正式會議前多次的討論),大多數與會者最終決定成為法定組織本身並不構成巴比倫──最少他們全都通過向前邁進組織化。做出那樣的決定後,他們下一步轉向討論名稱。在那周末,“定名稱”又再引起當時一些人在神學上的關注。正如要不要組織的問題一樣,他們關注的表面理由在《啟示錄》中找到。14章11節敬告拜獸和有獸名印記的人。於是,無論為出版社或整個教會取一個特定的名稱,都引起了許多人的切實關注。

各種選擇



歷史記錄:約瑟夫·弗裏斯比(Joseph B. Frisbie)在1860年10月1日的日記中記下了教會的新名稱。他是會議的25名代表之一,會議由約瑟夫·貝茨主持。

  無可否認,從實際角度看,情況已引起混亂。首個成為法定組織的安息日復臨派教會,是位於密歇根州巴特克裏市之西南約40英里外的派克維爾。由於“餘民作為一個實體仍未選定其名”,他們在1860年5月13日選擇了“派克維爾基督復臨教會(Parkville Church of Christ's Second Coming)”的名稱。3。當年夏季將近結束時,位於愛荷華州的費爾菲爾德的會眾選擇稱以“永生上帝的教會(The Church of LivingGod)” 4為名來組織教會。據報導,當時在愛荷華州至少還另有其他三個聚會點在繼續進行之前等待會議出來的結果。事實上,不同的人在不同時期曾使用過不同的名稱來識別這小而增長中的教會。最廣泛使用的很可能是“上帝的教會”(Church of God)。其他名稱包括“散居各地的少數餘民”(The Little Remnant Scattered Abroad)(有時簡稱為“少數餘民”或僅僅叫“餘民”)、“小群”(The Little Flock)以及“耶穌基督的教會”(Church of Jesus Christ)。據J. N. 拉夫伯勒回憶,有時人們還使用“主的子民”(The Lord's People)和“基督徒”(Christian)。

  關於這些混亂,懷雅各提到當有朋友問他屬於哪個教會時,他因為未能告訴他們而感到尷尬。他觀察這運動已經在早期發展,那時還不需要特定的名稱。正如他所說,“對我來說,孩子現在已長大到一個地步,沒有名稱是極為不便的。”5很有趣的是,懷愛倫女士剛於1860年9月20日在家中產下她的第四個兒子。懷牧師敏銳地意識到給孩子起名的需要,因為他和愛倫仍沒有給他們的新生兒起名。

  在大家似乎達成共識,最終同意使出版社成為法定組織之後,就要為此定名。懷雅各向那些仍在爭論不應採用任何特定名稱的少數人指出,其他人已經為我們起了種種不同的名稱。因此,我們缺席會議正是容許別人來決定守安息日之人當怎樣稱呼。有些人爭論說只有“基督徒”或“上帝的教會”才是可接受之名的人,因為在新約中只出現了這兩個名稱,其他人回覆說這兩個名稱都太過普遍,更不用說“上帝的教會”這名稱看來太自詡。懷雅各並不是唯一偏向支持使用“上帝的教會”的與會者。然而,當討論繼續時,他開始看到另一個名稱的明智之選。

取得突破

  就在討論進行當中,懷雅各發表意見說所選的名稱應當是最不引起世界大多數異議的一個。接著,“守第七日的復臨信徒們(Seventh-day Adventists)”這個名稱“被提出來,成為一個容易明白而能表達出我們的信仰和立場的名稱。”6(譯者按:嚴格來說,字尾加上s是複數,指那群信徒,沒有加上s是單數,指教會本身,但後來字尾加上s也成為教會名稱。無論字尾有沒有加上s,“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名稱在英文的意思是“守第七日的復臨信徒”(單數)或“守第七日的復臨信徒們”(複數),但在華人地區已把中文名稱定為“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在翻譯為中文時,要看前後文而決定所說的是“基督復臨安息日會”這個教會還是指其信徒。至於本文的副標題使用的Seventh-day Adventism,直譯應是“守第七日的復臨主義”,但我們在中文很少把Adventism直譯為“復臨主義”,通常譯為“復臨信仰”)

  首次在出版物上使用“基督復臨安息日會(Seventh-day Adventist)”這個名稱,可以在由密歇根州湯普金斯的S. T. 克蘭遜寫給《復臨評閱與安息日宣報》編輯的信件中找到。信件的日期是1853年3月20日,出現在1853年4月14日的雜誌上。7在巴特克里巿第一位守安息日的大衛·休伊特最終動議:

  “決議,我們選取第七日的復臨信徒們(Seventh-day Adventists)這個名稱。”

  動議經過“自由討論”後被徹回,改為支持以下的修訂動議:

  “決議,我們稱呼自己為守第七日的復臨信徒們(Seventh-day Adventists)”(譯者按:既說是“稱呼自己”而避免說“選取……名稱”,那麼應該譯為“守第七日的復臨信徒們”,為了容易比較原動議和修訂動議之分別,本文的翻譯把剛才被徹回的原動議中的Seventh-day Adventists也同樣地譯為“守第七日的復臨信徒們”。)

  經過漫長的討論,決議在只有一人投反對票下被採納。顯然的,“選取”名稱與“稱呼”自己為第七日的復臨信徒們(Seventh-day Adventists)之間在用詞上的改變,足以滿足那些基於《啟示錄》14:11而對選取名稱之表達有保留的人,讓他們投票贊成新名稱。剩下來要完成的,是投票“把我們已選用的名稱廣泛地”推薦給“眾教會”。這項決議也在只有一張反對票下通過。8(譯者按:雖然按照原意,所通過的,是“我們稱呼自己為守第七日的復臨信徒們”,但後來卻通過把選用的“名稱”推薦給眾教會,因此“守第七日的復臨信徒們”變成教會的名稱,今天我們採用在法律上的正式名稱中的Adventists反而是字尾有s的,因此在下文所提及的全都關乎教會正式名稱,我們就全都譯為“基督復臨安息日會”。)

  約翰·伯迎頓因病未能出席會議,卻與《評閱》的讀者們分享了他的反應。“關於名稱,我時或想到這個直白的聖經用詞‘上帝的教會’是絕對必需的。但經過再三考慮,我看到上帝已經賜給祂子民以及個別的人合乎他們所處之時代和環境的名稱……我願意對散居各地的弟兄們說,我看不出對基督復臨安息日會(Seventh-day Adventists)這個名稱有甚麼合理的或是出自聖經經文的反對原因,因它標誌著上帝的教會在末時必須持有的立場。”9不到三年之後,伯迎頓牧師當選為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第一任總會(the General Conference of Seven-day Adventists)會長。

  幾周之後,懷雅各報告說,一所處於愛荷華州里士滿的新建教會成為法定組織,使用新名稱──基督復臨安息日會(Seventh-day Adventists)。其他教會紛紛效仿,其中包括在密歇根州帕克維爾的教會,在1863年合法地更名為“密歇根州帕克維爾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社團”(society of the Seventh-day Adventists of Parkville, Michigan)。從那些小小的開始,基督復臨安息日會(Seventh-day Adventist)這個名稱在全世界200多個國家中可見,繼續宣告我們是熱切期望基督第二次再來的而遵守第七日安息日的信徒。

  1《復臨評閱及安息日宣報》,1860年10月23日,頁179。

  2喬治·R·耐特,《組織起來,擊潰魔鬼》(黑格斯敦,馬里蘭州:評閱宣報出版協會,2001年),頁34,據推測在1852年,本會擁有2000名遵守安息日的復臨信徒。據估計,在1863年,總會組建之時存在著3,500名教友。我做出結論,1860年的教友員數會在3000名左右。

  3《復臨評閱及安息日宣報》,1860年5月29日,頁9。有趣的是,在《評閱》以及事實上遞交到法院的組織檔中,“second advent”並沒有大寫首字母。

  4戈弗雷·T·安德森,“為我們起名”,《復臨信徒傳統》,1974年7月,頁30。

  5《復臨評閱及安息日宣報》,1860年10月16日,頁170。

  6同上,1860年10月23日,頁179。

  7同上,1853年4月14日,頁191。

  8同上,1860年10月23日,頁179。

  9同上,1860年10月30日,頁189。

  ──雅各·R·尼克斯是位於美國馬里蘭州銀泉鎮的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全球總會(the General Conference of Seven-day Adventists)懷氏遺產托管委員會(Ellen. G. White Estate)主任。


懷愛倫對基督復臨安息日會這一名稱的評論

  由於剛剛生下第四個兒子,懷愛倫顯然沒有出席選取基督復臨安息日會這一名稱的會議。她之後寫出了下面的有關選取名稱的文字。她對此的評論可以在《教會證言》卷1,頁223, 224中找到。──編輯

  “我們所能取的名稱,必須是適合於我們的立場,才能表明我們的信仰,及顯出我們是一種特別的子民。基督復臨安息日會(Seventh-day Adventist)這個名字,對於改正教的人,乃是一種浩然長存的斥責。從此把敬拜上帝的人,與拜獸和獸印記的人,劃出了一條界線。……”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Seventh-day Adventist)這個名稱,把本會信仰的真情本色表現在人前,使那些求問真道的人凜然感悟。這名稱也象上主箭筒中的一枝利箭,要紮傷那干犯上帝律法之人的心,引他們悔改歸向上帝,並信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本會的名稱”,《證言精選》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