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分享
隱而未現的過錯

彼此相愛的功課

  “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詩19:12)

  當我明白了大衛所謂“隱而未現的過錯”之時,那在我的基督徒生命中是一個至關重要的時刻。如果我們沒有意識到我們正在犯罪,怎麼可能干犯上帝的律法呢?我們仍在為罪內疚嗎?我們仍需要赦免嗎?

  在詩篇19:12裏面所提到的“隱而未現的過錯”或罪乃是涉及到了非故意的罪,就是我們所犯的我們沒有意識到我們正在犯的罪。它們可能是我們應該去做,但不知何故我們疏忽了的事情,例如,一個父親疏忽了去糾正一個需要糾正的孩子。它還可以意味著對別人的痛苦或失喪表現冷漠,或者沒有採取合適的行動來反對那些我們看到對他人造成傷害、奪取財產,或毀壞團體聯結的事物。隱而未現的罪不是必然地要導致醜行,像通姦行為那樣;雖然如此,這些行為卻是不服從上帝愛的律法,並且誤表上帝聖潔品格的。

太小,太遲

  直到那天我遇見那個穿著紅套裝的女人,我才意識到隱而未現的罪在我的靈魂裏所能起到的反作用,或這些罪可以怎樣消弱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因為我經常看見她穿著職業紅套裝,並沒有費心去瞭解她真正的名字,她只是:一個穿紅套裝的女人,另一個逐漸出現在國會大廈巨大的白色大理石大廳裏的輪廓,我們兩個人都曾在那裏工作。

  巧的是,那個穿紅套裝女人的辦公室正好在我辦公室的對面。雖然如此,我還是在許多年以後才知道了她的名字。也許是她的羞怯阻止了我對她的接觸。她就像早春的天空一樣害羞,她溫和的綠眼睛似乎在那特別的羞澀中跳舞,好像以某種方式為“哈羅”作答辯──這“哈羅”是我們在經過走廊時我總是以匆忙的和非個人的方式向她發出的。

  通過她含糊的和疏遠的方式,我很快開始察覺到她不像一個人,而像一個結構,她幾乎就像建築物的一部分。這樣,在這種感覺裏,我常常期望在那裏看見她。

  但是,在一個寒冷的早晨,我們的辦公室因突如其來的關於史密斯·瑪塞的駭人死訊而悲傷。像我們所有在國會大廈工作的人一樣,史密斯·瑪塞應該有許多的朋友和一個家庭。然而,當人注意到她的失蹤時,她卻已經死去一個星期了。一個鄰居因從她寓所裏散發出的奇怪的,腐爛的氣味才報了警,她的屍體這才被發現。

  我對這個世界很憤怒。怎麼可能有人死了卻不被思念呢?我斷然地告訴自己,如果我是史密斯·瑪塞的朋友,她的命運將會不一樣。她肯定不會像這樣在被人的忽視中孤單地死去。於是,我突然意識到我並不真正認識史密斯·瑪塞是誰或者她看上去像甚麼。

  我拼命地嘗試把臉和名字對起來,但是“史密斯·瑪塞”卻只是一首在我的腦際不斷響起的悲歌,一首沒有容貌的歌。

  當我最後描述死者並突然意識到史密斯·瑪塞就是那個我從未留意過,從未關心過,從未想要瞭解的,穿紅套裝的無名女人時,我感到了何等可怕的不足和過錯啊。我向上帝禱告,希望有更多的時間。但是,可悲地,我愛史密斯·瑪塞的機會已經失去了。

對愛的渴望

  那時候我還不知道,我對他人的冷淡和缺乏關心組成了違背上帝的“隱而未現的罪”。毫不奇怪詩人禱告說:“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不容這罪轄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詩19:12,13)

  我們這個微小的世界渴望愛,因為那種深切而真摯的愛能夠消除氣餒,並以希望充滿在我們的心裏。

  然而,許多時候,因我們不斷加劇的個人主義,我們互相剝奪也自我剝奪這種愛。我們奇妙的天父想要我們記得,愛是現世唯一不變的,在來世能夠被發現的品質。我們從隱而未現的過錯中得自由,從那將會使我們容易受影響而忘記我們蒙召是要像上帝一樣去愛,使愛成為我們生命的動力的罪中得自由,他渴望我們明白其中的重要性。

  ──奧迦·沃迪維亞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她正擔任愛達荷州天然資源處的首席檢察官的職務。

思考問題

  1,我們怎樣才能發現我們“隱而未現的過錯”是甚麼呢?我們如何才能戰而勝之?
  2,我們如何能夠向我們周圍的人示範耶穌的愛呢?
  3,你有沒有認識到你曾無意當中傷害了別人,但是已經來不及挽回了呢?那麼你應該做甚麼?你如今能做甚麼讓別人知道你關心他們?
  4,從這個故事中還能得到其他的屬靈應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