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問答
含所遭受到的為什麼那麼重?

為什麼含因為看見他父親赤身露體就受到了那麼嚴厲的懲罰(創9:18-27)?

  你提到的聖經經文有一些不同的解釋,這說明本處的經文的確很難解。主要的問題在於界定含所犯的罪──他“看見他父親赤身”這個說法的意思是甚麼?第二個問題乃是懲罰本身的嚴重性。在處理這些問題之前,我要概述一下對這段經文的不同解釋。

  1. 不適當的性行為:許多解經者爭辯說,這段敍述關係到了含的不正當的性行為。這是基於“看見他父親的赤身”這個說法,也有翻譯為“暴露他父親的裸體”的。這同樣的說法也被用在《利未記》20:17中,來指明性交的行為。這樣,一些人就提出,這是一個父子亂倫(同性戀)的例子。也有人提出,因為“看見他父親的赤身”的說法可以意味著與父親的妻子有性關係(參利18:14),所以,含是侵犯了挪亞的妻子。還有人爭辯說,含閹割了他的父親。這是基於一個事實,就是聖經以“知道小兒子向他所作的事”來描述含所行的,並且再也沒有提到挪亞有其他的孩子。然而,這種意見忽視或搪塞了故事直接的上下文。

  2. 文脈上的和語言學上的思考:有時候那被忽視的地方乃是,“暴露裸體”這個說法在創世記9:18-27中是找不到的。我們所看見的是一個喝醉了酒的挪亞,在不省人事之前,脫掉了他的衣服,並且“在帳棚裏赤著身子”躺臥(創9:21)。根據希伯來文詞典,動詞gālah 在這個特別的場合,意為“暴露自己”。上下文中沒有任何地方提出含暴露了他的父親。因此,這個說法不應該被拿到故事裏來說明含的罪。亂倫的提法更是離譜。

  第二,“看見…赤身”這個說法的意思應該由直接的上下文來決定。在利未記中,這個說法指明異性間的性交,而決不是同性戀的關係。這就排除了含侵犯他父親的提法。

  第三,在敍述中,動詞“看見”是按照字面意義來理解的。我們被告知,挪亞暴露自己,而含看見了他。我們還被告知,含的兩個弟兄採取了防範措施來避免看見他們父親的赤身裸體。他們“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蓋上。”(創9:23)經文甚至還加上,“他們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實在不能爭辯說,這裏所使用的動詞“看見”是象徵性的。兩個弟兄盡他們所能地避免看見含所看見的。這是經文明白的意思,它不支持任何其他的解釋。

  3. 含的罪:在古代近東,這將會是一個嚴重的事件。明顯的問題乃是,為什麼?在含的案例中,問題不在於他看到了甚麼,而是他把所看見的告訴了其他人。這兩個動作,即使第一個可能是意外的(儘管動詞ra'ah,“看見”,可以意謂“檢視,留心注意”; [創11:5;民21:8;參考創6:2]),顯示出對挪亞極大的不尊敬,也構成了對孝敬父母之誡命的違反。敍述暗示,含羞辱和玷污了他的父親。宣告的咒詛乃是向上帝的一個祈禱,一次對公義的訴求。其目的不是要確定迦南的命運;但是,含的兒子成了咒詛的對象,因而暗示了品格的相似性。一家之長被懲罰了,乃是通過基於家庭休戚相關的公共責任。

  敍述聽起來可能有些奇怪,但是它告訴我們一些關於家庭之責任和避免衝突之需要的事情,這些事情可能給父母、孩子,甚至後代帶來痛苦。

  故事也指出了警惕的必要;因為發生在作為一個社會細胞核的家庭裏的事情,甚至對國家都將會有或壞或好的影響。一個在愛和服事上帝與他人中聯結的家庭,將會成全上帝為其所定之目的。

 

 

 

 

Angel Manuel Rodríguez(安吉爾·曼紐爾·羅得裏格斯)是全球總會聖經研究院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