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仰
成了

耶穌為什麼必須死?

  根據福音書,耶穌自己重複指出,他會在強暴中死去,他甚至說這一切是“必須”的(太16:21;約3:14)。“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並且被殺……。”(可8:31;比較路9:22;17:25;24:7)耶穌把這一切看作古時候聖經預言的應驗(路18:31;22:37;24:25下,44下),並認為他整個的生活是上帝計畫的實際(路2:49;4:43;13:33;19:5,10;約9:4;10:16)。當他被掛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他大喊叫:“成了!”(約19:30)任務結束了,使命完成了。

  然而,他所完成的使命究竟是甚麼呢?

他的死對我們意謂著甚麼

  耶穌死亡的意義激起了歷代以來基督徒思想者們的興趣,甚至還使得他們感到困擾。數不盡的書籍所論述的與此相關,堆滿書架的作品都試圖去解釋耶穌之死的更深意義。他們都嘗試弄明白新約聖經中那些顯明耶穌如何理解他自己,及門徒們又是如何理解他的經文。聖經的陳述被概括在復臨信徒基本信仰第9條裏面(見補充部分)。

  你可能試著描述從基督而來之救恩的聖經教訓,但你不能忽略一些特定的像贖罪、和好、公義、罪和饒恕之類的術語。它們屬於聖經的基本字彙,而且與基督教信仰的核心連在一起。

  基於舊約的獻祭事工,早期的基督徒瞭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乃是上帝的“和解之法”,藉此,上帝自己已經除去了我們的罪(羅3:25)。髑髏地的犧牲──他生命全然的交托──是必需的,為了“百姓(以色列)的罪獻上挽回祭”(來2:17),而且不只有為他們,“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2:2)。

  因此,耶穌的真正使命乃是“……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10:45;提前2:5;彼前1:18)。他完美的服從和代替的犧牲把我們從我們的罪中解放出來;我們接受了寬恕和新的生命(弗1:7;5:2;彼前2:21;來9-10)。以賽亞先知已經預言,“上帝的僕人”將會為我們的罪像祭牲一樣捨去自己的生命。“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53:5;參考但9:24)

  但這不是說耶穌嘗試去安撫一個生氣的上帝,並感動他向我們發慈悲。畢竟,是父自己差遣他的兒子降世“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約壹4:9)。把上帝拉到我們這一面是沒有必要的;他已經站在了我們的一邊。上帝並不是因為耶穌為我們死了,所以才愛我們;耶穌死了,是因為上帝愛我們;上帝的愛是原因和來源,而不是結果或贖罪的努力。

  那麼又是甚麼使贖罪和犧牲──耶穌的死──成為必需的呢?上帝,完美和聖潔的一位,是不是對所有的不義都感到極深的厭惡呢?是不是漠視他公義和聖潔的律法(羅7:12)──他品格的反映──都必須受懲罰呢?我們是不是對一些東西有相同的憤怒──確實是,“義怒”──就是上帝在面對罪的氾濫和駭人的不義之時所感到呢(約3:36;羅1:18;帖前1:10;啟6:16)?

基督得勝

  當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他的對手歡喜雀躍。被釘在十字架上意謂著被上帝詛咒(加3:13)。因此,在公眾的眼中,耶穌成了歷史。再也沒有人膽敢宣稱他是彌賽亞了。在他死之前不久,他自己不也承認上帝拋棄了他嗎?這毫無疑問是他生命中最苦的時刻,大概也是他很快死亡的原因(可15:34,37,44)。

  但是那使他的敵人彈冠相慶的原因,卻實際上令他們一敗塗地。不久之後,當他打破了墳墓的捆鎖,並作為活著的和有榮耀的基督向他的門徒們顯現之時,他已經脫離了那些可怕的事件,不是作為失敗者,而是作為勝利者。有一點變得很清楚:基督是得勝的!

  就像要用科學去證明他的復活一樣困難,許多親眼看見他之人的見證仍然是不平常的(太28;可16;路24;約20-21;林前15:1)。而且空墳墓也很難以別的方式被解釋,除非發生了一些不同尋常的事情(太27:62-28:15)。甚至在他門徒中的懷疑者最後也變成確信的了(太28:17;可16:11;路24:11,41;約20:24)。

  基督身體的復活是一個記號,他的犧牲不是徒然的,而是實現了犧牲的目的(羅4:25;5:10;林前15:17)。藉此,耶穌,被判刑的罪犯,得到了上自己的“辯護”(徒2:22)。除此之外,它還是基督徒盼望從死裏復活的基礎(林前15:12)。如果的權勢被打破了,那麼它就是被永遠地打破了,也是為每個人打破了。在這一方面,耶穌的復活是“一個發生在過去,但還沒有過去的事件”(B. Klappert)。因此,它在基督教信息的核心佔據了一個合適的位置。

  約翰,一位目擊者,這樣解釋這些事件:“上帝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3:8)另一位新約的作家這樣評論:基督成了人,“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2:14)今天信徒們所知道的,有一天會被所有的人公開承認:基督是得勝的!(見腓2:5)。

  他最最失敗的時辰已經變成了他最最勝利的時刻。罪、死亡和魔鬼已經被勝過了。

  為我們的罪惡所行的贖罪,也帶來了人類和上帝的和好。上帝總是在我們的一邊,但我們卻使我們自己與他分開,轉身背向我們的主和救主,悖逆地拒絕他。在基督裏,上帝已經勝過了分離,修復了和平,而且嬴得了我們的信賴。我們與上帝和好了!那聽到且瞭解這福音的男男女女不會無動於衷(見羅5:10;林後5:18)。“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上帝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羅8:31)

  羅夫·伯勒是德國漢諾威北德國基督復臨安息日會聯合會的神學顧問。這篇文章是伯勒用德文所寫的一本關於復臨信徒信仰的書中的一章的濃縮版。由布倫特·布魯姆翻譯。


基本信仰第九條 基督的生、死與復活

  在基督完全順從上帝旨意的生活中,祂的受苦、受死與復活,是上帝為人贖罪的唯一方法。使凡因信而接受這項贖罪的人能得永生,並使全體受造之物更明白創造主無窮聖潔的愛。這項完全的贖罪,闡明了上帝律法的公義及祂品德的恩慈,因其一面定我們的罪,一面又為我們準備了赦免。基督的死是替代,也是贖罪,使人改變,也使人與神和好。基督的復活宣告上帝勝過了罪惡的勢力,並保證那些接受救贖的人,最後會戰勝罪惡與死亡。它宣告耶穌基督是主。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在祂面前無不屈膝。(約3:16;賽53;彼前2:21,22;林前15:3,4,20-22;林後5:14,15,19-21;羅1:4;3:25;4:25;8:3,4;約壹2:2;4:10;西2:15;腓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