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问答
独特的和无与伦比的

  什么是一神论?

  词典对“一神论(monotheism)”的定义是,相信只有一位神;这个词来自希腊文,mono意为“单一”,theos意为“神”。在基督教的传承过程中,学者们都对这个使圣经的上帝观具体化的术语范畴进行过论述。他们所提出的问题是,圣经是否认可其它神的存在。我将描述一些这个问题的论点,并且就圣经的素材做一些概括的评论。

  1.一神论和圣经:圣经学者们曾经相信,所有的宗教起先都是一神论的,但有许多神存在的观点慢慢地渗入了他们的信仰系统。另一些学者则主张,一神论是一个漫长过程的最终产物,这个过程的开头是深信有许多的神和灵界力量的。但是,这个向一神论进化的见解是与圣经背道而驰的。最近,学者们已经意识到圣经在这个主题上的素材比以前所认为的要复杂得多。他们仍在问他们自己,对一神论的狭窄理解是不是完全地表达了圣经的上帝观。这取决于我们如何定义一神论。

  2.虽然很多,却只一位:圣经清楚地肯定了一位至高神的存在。这是圣经的第一节中所介绍的神,创世记1:1。他是以一种毫不费力的方式创造一切的,也就是,没有面对任何反对势力的,独一无二的耶和华。在创造的时刻,他是唯一的和独特的神──耶和华。我们发现经文这样说,“惟有耶和华他是神,除他以外,再无别神。”(申4:35)“天上地下惟有耶和华他是神,除他以外,再无别神。”(申4:39;参见赛44:6-8)关于合乎圣经的对神的理解,许多其它的经文也支持使用“一神论”这一术语。

  但是,我们不能忽视其它使论点变得复杂的证据;特别是像诗篇82篇这样的经文,在那里神被描述成一个在“诸神”中行审判,并对他们发出最后的判决之声的神:“你们是神(诸神),都是至高者的儿子。然而你们要死,与世人一样。要仆倒,像王子中的一位。”(诗82:6,7)这被称为“君主体制的一神论”,就是说,其它的神在主神之下(参考诗95:3);然而,这和多神论(一种相信许多神的存在并崇拜许多神的信仰)太近了。新约圣经承认至少另一个“神”的存在:“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后4:4)

  甚至第一条诫命读起来也有其它“诸神”的暗示:“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20:3)第一条诫命令人惊讶之处在于──就我所知──这样一个禁令在古代近东的宗教中是不为人知的。这些宗教对于一位嫉妒的神,要求他的百姓有排他的事奉和崇拜,竟然一无所知。在这些宗教中,对其实践者而言,尊敬所有的神是一种美德,也是大有帮助的。

  3.耶和华的独特性:当我们分析这个问题的时候,必须强调一件事:圣经描写神是绝对神圣,独特,和无与伦比的(参考:申6:4;赛6:3)。他是自我存在的一位,是永远的(参考:赛43:10;44:6-8)。他的本性使他处于他的创造领域之外──即使他选择与他的创造物同住。那些被称为“诸神”的,实际上是被造物,因此,在本质上不同于耶和华。他们是他借着基督被创造的(参考:西1:16),但他们却选择反叛(参考:犹6)并且试图去占据耶和华在人类生命中的位置(赛14:13,14;弗2:1,2)。他们称他们自己是“诸神”,但他们仍然是对耶和华负有责任,且不能全然离开他进行活动的(参考:伯1:6-12;西2:10)。这种对神和“诸神”本性的圣经理解也许不能完全符合传统的和狭义的一神论,但它却是一神论,它不认可有任何其它的生命以任何形式与耶和华神相似,或者分有他的神圣属性。神的独特性不否定神的复数人称,然而,他们永远不应该被认为是复数的“诸神”。神的神秘存在于他独特性的神秘中。

 

 

 

 

Angel Manuel Rodríguez(安吉尔·曼纽尔·罗得里格斯)是全球总会圣经研究院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