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問答
獨特的和無與倫比的

  甚麼是一神論?

  詞典對“一神論(monotheism)”的定義是,相信只有一位神;這個詞來自希臘文,mono意為“單一”,theos意為“神”。在基督教的傳承過程中,學者們都對這個使聖經的上帝觀具體化的術語範疇進行過論述。他們所提出的問題是,聖經是否認可其他神的存在。我將描述一些這個問題的論點,並且就聖經的素材做一些概括的評論。

  1.一神論和聖經:聖經學者們曾經相信,所有的宗教起先都是一神論的,但有許多神存在的觀點慢慢地滲入了他們的信仰系統。另一些學者則主張,一神論是一個漫長過程的最終產物,這個過程的開頭是深信有許多的神和靈界力量的。但是,這個向一神論進化的見解是與聖經背道而馳的。最近,學者們已經意識到聖經在這個主題上的素材比以前所認為的要複雜得多。他們仍在問他們自己,對一神論的狹窄理解是不是完全地表達了聖經的上帝觀。這取決於我們如何定義一神論。

  2.雖然很多,卻只一位:聖經清楚地肯定了一位至高神的存在。這是聖經的第一節中所介紹的神,創世記1:1。他是以一種毫不費力的方式創造一切的,也就是,沒有面對任何反對勢力的,獨一無二的耶和華。在創造的時刻,他是唯一的和獨特的神──耶和華。我們發現經文這樣說,“惟有耶和華他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申4:35)“天上地下惟有耶和華他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申4:39;參見賽44:6-8)關於合乎聖經的對神的理解,許多其他的經文也支持使用“一神論”這一術語。

  但是,我們不能忽視其他使論點變得複雜的證據;特別是像詩篇82篇這樣的經文,在那裏神被描述成一個在“諸神”中行審判,並對他們發出最後的判決之聲的神:“你們是神(諸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然而你們要死,與世人一樣。要仆倒,像王子中的一位。”(詩82:6,7)這被稱為“君主體制的一神論”,就是說,其他的神在主神之下(參考詩95:3);然而,這和多神論(一種相信許多神的存在並崇拜許多神的信仰)太近了。新約聖經承認至少另一個“神”的存在:“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後4:4)

  甚至第一條誡命讀起來也有其他“諸神”的暗示:“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20:3)第一條誡命令人驚訝之處在於──就我所知──這樣一個禁令在古代近東的宗教中是不為人知的。這些宗教對於一位嫉妒的神,要求他的百姓有排他的事奉和崇拜,竟然一無所知。在這些宗教中,對其實踐者而言,尊敬所有的神是一種美德,也是大有助益的。

  3.耶和華的獨特性:當我們分析這個問題的時候,必須強調一件事:聖經描寫神是絕對神聖,獨特,和無與倫比的(參考:申6:4;賽6:3)。他是自我存在的一位,是永遠的(參考:賽43:10;44:6-8)。他的本性使他處於他的創造領域之外──即使他選擇與他的創造物同住。那些被稱為“諸神”的,實際上是被造物,因此,在本質上不同於耶和華。他們是他藉著基督被創造的(參考:西1:16),但他們卻選擇反叛(參考:猶6)並且試圖去佔據耶和華在人類生命中的位置(賽14:13,14;弗2:1,2)。他們稱他們自己是“諸神”,但他們仍然是對耶和華負有責任,且不能全然離開他進行活動的(參考:伯1:6-12;西2:10)。這種對神和“諸神”本性的聖經理解也許不能完全符合傳統的和狹義的一神論,但它卻是一神論,它不認可有任何其他的生命以任何形式與耶和華神相似,或者分有他的神聖屬性。神的獨特性不否定神的複數人稱,然而,他們永遠不應該被認為是複數的“諸神”。神的神秘存在於他獨特性的神秘中。

 

 

 

 

Angel Manuel Rodríguez(安吉爾·曼紐爾·羅得裏格斯)是全球總會聖經研究院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