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修分享
“奇迹教会”

对上帝正在做的事持一个更平衡的观点

  时不时地,我们会从各种各样的教会出版物、区会的通讯以及其它一手、二手甚或三手的报导中得知,在世界某分会或某区会中的教会成长异常迅速,人数兴旺、景象繁荣。就报导和讨论的主题而言,这些“奇迹教会”来来去去;但“奇迹教会”的现象似乎却是层出不穷的。

  我们似乎乐意将一所奇迹教会或一条奇迹地区,保持在距我们自己的教会有一段合理距离的范围之外。这样做好像就可以减轻我们因自己的会众数目停滞不前而感到的痛苦,而因为它们的存在,使我们也能抱有出一丝希望。

  然而,这大概不是唯一的影响。那样的报导也很可能引发出许多的问题。诸如:“为什么在我所在的教会──我做礼拜的教会中几乎没有什么奇迹发生呢?”“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一次失望的经历

  不久前,我亲自去过一所“奇迹教会”──外界广泛报导说,那里“有诸多奇迹发生”。根据一篇报导说,当年聚会人数与前一年相比,增长了50%到150%。与此同时,那里还新建了一处建筑物,人们正在进行一项外拓计划。这里就是事件的发生地。

  但事实摆在面前时,我甚感失望。举个简单的例子,那里的人数并没有什么增长。而这所教会的许多内部问题似乎比大多数其它教会都要多。对外拓计划的关注近乎于踌躇不前──外拓的同时也需要有人到那里真正地牧养。坦白地说,报导与事实不符。

  这种失望引人深思:“如果连我们教会中的亮点教会都如此萧条(尽管我确信并不是所有的都是如此);那么,我们对于其它教会还存有什么希望呢?”

另一幅景象

  当我继续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想起了以往在各地教会度过的许多个安息日早晨。每一次,人们都会惊讶地注视身边来到教会的新人,对发生的事情惊讶不已。

  C·S·莱维斯在早期基督徒经验中有过与之类似的记述,他写道:

分享和思考

  1,你在当地的教会中是怎样进行敬拜的呢?你是到那里寻求恩典呢,还是到那里去施恩于他人呢?当听到有人说,人第一次到教会是怀着自私的心时,你会对他说什么呢?

  2,当我们发现自己得与那些在我们看来教育程度(或深度)不如我们的人一起敬拜聚会时,我们应该抱有什么样的态度?当我们邀请朋友到这样的服务当中,该如何相处呢?

  3,对于敬拜聚会,我们应抱有何种态度呢?而我们对上帝的理解与我们在这方面的经验又有什么联系呢?

  “当我刚成为基督徒时……,我认为靠着自己就可以了。回到自己的房间里读神学方面的资料,但我就是不愿到教堂去……我非常不喜欢人们所唱的赞美诗,总感觉得那是第五流的诗歌配到了第六流的音乐上了。但是当我继续灵程的时候,我逐渐地发现了它的优点。我遇到了林林总总的人们,他们有着不同的外表和不同的教育背景;后来,我先前的想法一点点消除了。我发现,在我对面的教堂长凳座位上,有一位穿着一双松紧靴的老圣徒,他仍旧全身心地,满心感恩地唱着颂赞诗歌(当时我认为那音乐不过是第六流的)。你就会意识到,其实自己连清洁那双靴子都不配。这就会使你从自己的孤芳自赏中跳出来了。”1

  事实上,每一所教会都有奇迹发生。你只需要环顾一下身边的那些初来乍到的、各种各样敬拜上帝的人,就会不由得心生感激之情。正是奇迹使如此多不同性格,不同经历的人聚集在一起。作为晚辈,当看到前辈们尽职尽责,将自己的一生完全献给了教会的时候,我会经常大受感动,谦卑下来。

奇迹在继续

  耶稣升天之后的《新约》中,记述了基督教会的发展史。构成《新约》其余部分的众多信件是分别写给各个教会的。举例来说,《启示录》前三章是写给七教会的信件。在当时,这些教会是迥然不同的组织,每一处都有自己的优势和软弱之处。在公元一世纪,所有的这些教会和基督徒们都处于一种特殊的状况中,是上帝新兴国中的一部分。他们都是当时显现出的众多神迹的重要组成部分。

  奇迹在继续着。在上帝的恩典中,我们也是其中的一分子。我们个人在教会──任何教会──中的经验将一直是一种奇迹。如果我们更关注于这种属于自己的奇迹上,那么,我们的个人基督徒经验将会更像是一种奇迹,而不会是失望了。

  莱维斯在谈到教会敬拜这个问题时,曾这样写道:“完美的教会服务应是那种几乎不为人所察觉的那一种;我们应将所有注意力放在上帝身上。”2

  一所不为人知的教会并不需要去成就多大的事情,但如果我们能少花些功夫去试图创造出又一所“奇迹教会”的话;那么,在世界的每个角落中,我们才能将更多的注意力放教会这一真正的意义上,即它是上帝国度的一部分。

  所有的教会都有奇迹发生。让我们在各自的教会中心怀上帝的慈爱,靠着上帝的能力去工作;那么,奇迹将继续发生。

  1 C. S. 莱维斯《被告席上的神》 (密歇根州大溪城:威廉姆·B·俄得曼斯,1970年),61,62页。
  2 莱维斯,《给马尔科姆的信》:祷告之重要问题(哈考特,2003年),2页。

  拿单·布朗是南太平洋分区的《记录》及《时兆》杂志的编辑。本文写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的沃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