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分享
“奇蹟教會”

對上帝正在做的事持一個更平衡的觀點

  時不時地,我們會從各種各樣的教會出版物、區會的通訊以及其他一手、二手甚或三手的報導中得知,在世界某分會或某區會中的教會成長異常迅速,人數興旺、景象繁榮。就報導和討論的主題而言,這些“奇蹟教會”來來去去;但“奇蹟教會”的現象似乎卻是層出不窮的。

  我們似乎樂意將一所奇蹟教會或一條奇蹟地區,保持在距我們自己的教會有一段合理距離的範圍之外。這樣做好像就可以減輕我們因自己的會眾數目停滯不前而感到的痛苦,而因為它們的存在,使我們也能抱有出一絲希望。

  然而,這大概不是唯一的影響。那樣的報導也很可能引發出許多的問題。諸如:“為什麼在我所在的教會──我做禮拜的教會中幾乎沒有甚麼奇蹟發生呢?”“我們能做些甚麼呢?”

一次失望的經歷

  不久前,我親自去過一所“奇蹟教會”──外界廣泛報導說,那裏“有諸多奇蹟發生”。根據一篇報導說,當年聚會人數與前一年相比,增長了50%到150%。與此同時,那裏還新建了一處建築物,人們正在進行一項外拓計畫。這裏就是事件的發生地。

  但事實擺在面前時,我甚感失望。舉個簡單的例子,那裏的人數並沒有甚麼增長。而這所教會的許多內部問題似乎比大多數其他教會都要多。對外拓計畫的關注近乎於躊躇不前──外拓的同時也需要有人到那裏真正地牧養。坦白地說,報導與事實不符。

  這種失望引人深思:“如果連我們教會中的亮點教會都如此蕭條(儘管我確信並不是所有的都是如此);那麼,我們對於其他教會還存有甚麼希望呢?”

另一幅景象

  當我繼續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想起了以往在各地教會度過的許多個安息日早晨。每一次,人們都會驚訝地注視身邊來到教會的新人,對發生的事情驚訝不已。

  C·S·萊維斯在早期基督徒經驗中有過與之類似的記述,他寫道:

分享和思考

  1,你在當地的教會中是怎樣進行敬拜的呢?你是到那裏尋求恩典呢,還是到那裏去施恩於他人呢?當聽到有人說,人第一次到教會是懷著自私的心時,你會對他說甚麼呢?

  2,當我們發現自己得與那些在我們看來教育程度(或深度)不如我們的人一起敬拜聚會時,我們應該抱有什麼樣的態度?當我們邀請朋友到這樣的服務當中,該如何相處呢?

  3,對於敬拜聚會,我們應抱有何種態度呢?而我們對上帝的理解與我們在這方面的經驗又有甚麼聯繫呢?

  “當我剛成為基督徒時……,我認為靠著自己就可以了。回到自己的房間裏讀神學方面的資料,但我就是不願到教堂去……我非常不喜歡人們所唱的讚美詩,總感覺得那是第五流的詩歌配到了第六流的音樂上了。但是當我繼續靈程的時候,我逐漸地發現了它的優點。我遇到了林林總總的人們,他們有著不同的外表和不同的教育背景;後來,我先前的想法一點點消除了。我發現,在我對面的教堂長凳座位上,有一位穿著一雙鬆緊靴的老聖徒,他仍舊全身心地,滿心感恩地唱著頌讚詩歌(當時我認為那音樂不過是第六流的)。你就會意識到,其實自己連清潔那雙靴子都不配。這就會使你從自己的孤芳自賞中跳出來了。”1

  事實上,每一所教會都有奇蹟發生。你只需要環顧一下身邊的那些初來乍到的、各種各樣敬拜上帝的人,就會不由得心生感激之情。正是奇蹟使如此多不同性格,不同經歷的人聚集在一起。作為晚輩,當看到前輩們盡職盡責,將自己的一生完全獻給了教會的時候,我會經常大受感動,謙卑下來。

奇蹟在繼續

  耶穌升天之後的《新約》中,記述了基督教會的發展史。構成《新約》其餘部分的眾多信件是分別寫給各個教會的。舉例來說,《啟示錄》前三章是寫給七教會的信件。在當時,這些教會是迥然不同的組織,每一處都有自己的優勢和軟弱之處。在公元一世紀,所有的這些教會和基督徒們都處於一種特殊的狀況中,是上帝新興國中的一部分。他們都是當時顯現出的眾多神蹟的重要組成部分。

  奇蹟在繼續著。在上帝的恩典中,我們也是其中的一分子。我們個人在教會──任何教會──中的經驗將一直是一種奇蹟。如果我們更關注於這種屬於自己的奇蹟上,那麼,我們的個人基督徒經驗將會更像是一種奇蹟,而不會是失望了。

  萊維斯在談到教會敬拜這個問題時,曾這樣寫道:“完美的教會服務應是那種幾乎不為人所察覺的那一種;我們應將所有注意力放在上帝身上。”2

  一所不為人知的教會並不需要去成就多大的事情,但如果我們能少花些功夫去試圖創造出又一所“奇蹟教會”的話;那麼,在世界的每個角落中,我們才能將更多的注意力放教會這一真正的意義上,即它是上帝國度的一部分。

  所有的教會都有奇蹟發生。讓我們在各自的教會中心懷上帝的慈愛,靠著上帝的能力去工作;那麼,奇蹟將繼續發生。

  1 C. S. 萊維斯《被告席上的神》 (密歇根州大溪城:威廉姆·B·俄得曼斯,1970年),61,62頁。
  2 萊維斯,《給馬爾科姆的信》:禱告之重要問題(哈考特,2003年),2頁。

  拿單·布朗是南太平洋分區的《記錄》及《時兆》雜誌的編輯。本文寫於澳大利亞維多利亞的沃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