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仰
飽含深意

主的晚餐觸動基督徒行事為人的心

  你如何聯想到主的晚餐?玻璃彩窗、小杯、莊嚴肅穆的聲音?

  在青年營佈道期間,我在法國的大西洋海岸看見了一片沙灘,在那裏我們用衝浪板當桌子,就地舉行了這一重要的基督徒聖事。我也在秘魯安第斯山的某處看到一個矮小的老者,在一個小教堂裏,他跪在我面前,用僵硬的手為我細心地洗腳。我們雖語言不通,但卻彼此心領神會。

  主的晚餐也使我想到,多個世紀以來,千千萬萬的人因聖餐的意義和所引起的神學分歧而被殺戮,因為不論天主教或改正教(甚至改正教內部)都不能就此達成共識。

  在基督教會,主的晚餐的聖典與洗禮一起被視為一項極其重要的聖禮,這個聖禮明顯是由主耶穌親自設立的(太26:26-28;約13:13-17)。如其他聖禮一樣,向參與者表明基督徒行為基本的觀念,就是:1)救恩不是出於自己,而是出自救主耶穌基督十字架上的獻祭犧牲;2)服務和謙卑不僅僅是神學的觀念,更是身體力行的根本;3)聯合則興,分裂則衰。

強有力的象徵

  主的晚餐實際上在舊約裏有其根源,它是上帝有關救贖計畫的啟示在兩約中的另一個不可破壞的聯合的極好例子。

  讓我們回到第一次主的晚餐,是在耶路撒冷逾越節的時候,耶穌和門徒正在預備度過這每年一此的重要節日,逾越節是提醒他們想起上帝在他們面臨無法抗拒的強敵時所施拯救的恩典(見太26:17-30及類似經文)。房屋是安全的,傳統的帕斯卡羔羊、無酵餅、苦菜和各種杯都已預備好。耶穌在爭吵的門徒面前跪下來洗他們的髒腳(約13:1-6),這通常是奴僕所作的事。所烤的逾越節的羔羊在他們當中傳遞,然後是無酵餅和苦菜。

  突然耶穌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太26:26)。他也拿起杯告訴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26:27,28)。餅和杯代表生活在巴勒斯坦的普通農夫日用的飲食,但耶穌卻給普通的東西注入新的含義。

  保羅在給哥林多教會的第一封書信中論及此事,哥林多教會是一個猶太人與外邦人混合的教會,這裏提醒我們:一起吃餅喝葡萄汁不僅創造合一,而且有助於我們紀念上帝兒子的獻祭犧牲(林前11:26)。借著回顧過去,“紀念”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我們把目光從自己身上轉移並集中到最難以置信的、大膽的、可能轉變的信息上來。這個信息即上帝不是孤立的坐在他的處所,遠離罪惡和痛苦的現實,憑空講論,而是精心預備,謙卑自己,為不知感恩的創造物而死。

  主的晚餐不僅使我們想起耶穌的死,而且給予我們大聲而公開的宣示,即耶穌戰勝罪惡,並使我們盼望他復臨的榮耀的日子(林前11:26)。

  這種盼望是基督徒神學和生活方式的一個重要部分。它提醒我們:生命不只是五、六十年或七、八十年,終結於等待我們的墳墓,而是死後還有盼望。我們要在愛中彼此聯合並且在那大日與我們復活的救主聯合,那時他要“擦去一切的眼淚”(啟7:17;21:4;參賽25:8)。

常常誤解的一個要素

  啟示錄描述這次重新和好稱之為大婚筵(啟19:7-9),這裏再次暗示主的晚餐(早期逾越節的筵席)。事實上,在啟示錄中常用吃和喝的形象化描述,它與最後的得勝和慶典相連(啟2:7;3:20;7:16;12:6,14;19:9;21:6;22:17)。這種描述同樣引出最後審判的觀念(啟6:8;14:10;16:6;17:16;19:17,18,24;20:9)。2

  這一獨特的審判場景與吃喝一起也呈獻在主的晚餐中。保羅提醒哥林多的教會,分享主的晚餐的人“不相稱的舉止”(中文譯為“不分辨”或“不按理”)“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9)並且是“干犯主的身和主的血”(林前11:27)。換句話說,當你我分享主的晚餐時,沒有痛心的悔改,舉止不恭,心懷自私動機,我們就拒絕了難得的機會。我們就繼續身負罪擔,而沒有把罪“歸負”與天上的負罪擔者,使之從我們的記錄中得以塗抹。

  來自於保羅的這些觀點或許是我們當中一些人不領受聖餐的理由。也許我們覺得不配──感到我們混亂不堪的生活不能與之相稱。也許我們不能原諒自己所作的事。

  其實,這些都不是讓我們不配的事。我們在分享聖餐時唯獨使我們不配的舉止是,我們不再聆聽聖靈的聲音──聖靈親切地向我們說話,他明確地宣告我們的罪,並希望改變我們。那些領受第一次聖餐的人並不是毫無瑕疵、十全十美的。事實上,那天晚上晚餐上所有的人都指責他們的信仰,出賣了他們的主,或選擇了逃避。

  但通過主的晚餐,上帝為我們提供一個奇妙的方式,讓我們親身再加入到信徒間的團契交際當中。借著彼此洗腳,借著吃喝象徵耶穌基督之死的身體和寶血,借著加入到得勝和救贖之歌的頌揚,伴隨著每次共用的服務,我們成了基督身體的一部分(無形的)──新婦預備迎見她的新郎。

新的記憶,新的歌

  我仍記得所有這些奇妙的團契服務──有時在陌生之地,常常將我投入之前並不認識的人群之中,但我總是靠著親近救主與他們交流。我每次在分享聖餐中,赦免變為真實,新的得勝記憶被加添,新的頌歌被譜寫,生命得到改變。

  我願來到聖餐桌前,你呢?

  1三卷福音書中所記載的最後晚餐的故事均包括該詞語“杯”(太26:27;可14:23;路22:17;林前11:25-27),實際上並未指明杯中所裝的是哪一種飲料。杯中所裝內容在耶穌(稍後)的講述中指出他“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末後的筵席(太26:29)為深入的討論,見傑瑞德·克林貝爾所寫《裂口鋪橋:儀式和聖經儀式經文》(聖經研究補充報告1;威諾娜湖,印地安那:艾森布拉留斯,2007)178-181頁。

  2更多細節見傑瑞德·克林貝爾所寫“啟示錄中的‘吃’和‘喝’:新約思想和神學研究”《復臨信徒神學界期刊》16.1-2 (2005):75-92頁

  作者簡介:傑瑞德.克林貝爾是菲律賓復臨國際進修學院的教務長。


基本信仰第十六條 聖餐禮

  聖餐禮是領用耶穌的血與身體的象徵,表達我們對祂,我們的主與救主的信心。在聖餐禮的經驗中,基督臨格與祂的子民相會,並加力量給他們。我們領用時,喜樂地宣講主的死,直到祂再來。領聖餐的準備包括自省、悔改與認罪。主設立了洗腳禮,代表重新潔淨,表示樂意披帶基督的謙卑彼此服事,並讓我們的心在愛中聯合。聖餐禮是對所有相信的基督徒開放的。(林前10:16,17;11:23-30;太26:17-30;啟3:20;約6:48-63;1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