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问答
不配之人的上帝

  申命记23:1-4中的法律是否在以赛亚56:3-8中被废除了?

  申命记23:1-4中罗列了一张禁止入“耶和华的会”之人的名单。它包括那些被阉割的人,私生子,亚扪、摩押、以东和埃及这四个民族的人。然而在以赛亚书中,上帝宣布祂将不再将太监和外邦人从祂的百姓中分别出来。这种新地位似乎是废除了旧法律。主在以赛亚书中似乎比在申命记中表现得更开放和仁慈。事情果真如此吗?

  1.我们来看一下大的背景:旧约圣经对上文提到的那些民族并没有滥加排斥。例如,我们知道摩押女子路得就自愿的皈依了以色列人的信仰(路得记2:10)。申命记中也明说以东人和埃及人不是永远被排除在耶和华的会门外的。
  排斥这几个民族有两个原因。第一,亚扪人和摩押人在以色列人困难时没有表现出同情心。第二,摩押人还企图勾引以色列人犯罪。基于这些原因,耶稣(马太福音25:41-46)、保罗(哥林多前书5:1-5)、和约翰(约翰三书9-11)都支持排斥这些民族。
  对太监的排斥可能也不是不加区别的。我们知道阉割是某些国家的一种宗教或文化习俗。将他们排除在耶和华会门外最有可能的原因是他们的忠诚不能专一。经文中也将私生子及其后代排除在外(申命记23:2)。私生子通常是指宗教性淫乱(cultic prostitution)所生的孩子,这样的孩子及其后代一般是献给了某个神明的。通过排斥他们入会上帝禁止了异教的做法。这个法律与以赛亚书中的经文的关系更复杂一点,有几种可能的解释。

  2. 是废除吗? 肤浅的阅读以赛亚书可能会使人得到一种印象,以为先知的新信息已经取代了旧的法律,但是事情并非如此。第一,主已经宣布过祂欢迎外邦人到祂的圣殿来,他们的祭祀也将被悦纳(以赛亚书56:7)。太监也可以到圣殿来,他们的名号可以在那里得到保存(第5节)。但是这些应许是有条件的,因此并没有置法律于不顾。万国和太监只有遵守安息日并与主立约才可以加入上帝子民的行列。否则,排斥他们的法律仍然有效。

  3. 什么是耶和华的会? 前面的解释可能有一些牵强附会之处。所以,让我介绍另一种对这个问题的解释。希伯来文的“会”是“qahal”,通常是指全以色列人所组成的崇拜集体,但是它也可能是指一种更狭义的以色列人团体。这个团体最有可能是由成年男性组成的法律上的团体。它有别于全体以色列人的会(哥林多前书13:2-4)。它有权拈阄分地(弥迦书2:5),审定被起诉的案件(耶利米书26:16),执行法律判决(以西结书16:40),以及给国王当参谋(列王记上12:3)。
  如果申命记23:1中所说的“耶和华的会”指的是这种会,实际上这很有可能,那么禁止入会只是不让参与国家政治,从而限制其影响力而已。如果是这样,以赛亚书中的经文就与申命记23:1-8没有直接联系了。事实上,以赛亚书是在谈论所有外邦人的未来处境,而申命记只不过提到了四个外邦民族,这也支持了这种观点。
  对太监而言,他们所关心并不是他们作为太监本身不得进入圣殿。经文已经预示他们可以进入圣殿。但是由于他们没有后裔,他们担心他们的名号会被遗忘。主应许他们“在我殿中,在我墙内,有记念,有名号,比有儿女的更美。”(以赛亚书56:5)
  主永远不会改变,祂一直都爱着各国人民;特别是那些本来不配祂爱的人,这包括我……和你。

 

 

 

 

Angel Manuel Rodríguez 是全球总会圣经研究院的主任。